無罰則“以股抵債”加劇道德風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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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1日 10:45 財經時報 | ||||||||||
    “以股抵債”政策既出,可能導致怎樣的結果?有一點大概可以肯定:假如“以股抵債”的定價存在問題,勢必加劇市場的道德風險     據本周二(7月27日)晚間披露的信息,為解決中國證券市場的歷史遺 留問題,中國證監會與國資委已經原則同意進行“以股抵債”試點。
    “以股抵債”,是指上市公司以其控股股東“侵占”的資金作為對價,沖減控股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沖減的股份則依法注銷。有關方面稱,“以股抵債”的做法,為缺乏現金清償能力的控股股東解決侵占上市公司資金問題,提供了一條現實選擇的途徑。     據上市公司2003年年度報告統計,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通過非經營性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資金的余額,大約為577億元。如果按深滬每股均凈資產2.60元計算,“以股抵債”約可注銷222億股,約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總量的5%。     目前,非流通股總共為4399億股。     “以股抵債”政策既出,可能導致怎樣的結果?目前各方說法不一。但是有一點大概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假如“以股抵債”的定價存在問題,勢必會加劇市場的道德風險。     這或許也是流通股東多對“以股抵債”持有疑慮乃至抵觸的主要原因所在。     流通股股東普遍認為,實行這一制度后,一種可能出現的情況是,不排除有的大股東認為自己占用的上市公司資金不夠多,不如將所持股份全部抵光,而達到套現目的,甚至理直氣壯地“再多占一點”;再一種可能,是一些已經掏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可能有錢不還,有優質資產不給,而借“以股抵債”之名,拍屁股走人。     要防止上述情況出現,關鍵在于定價機制。如果抵債的股份被過高定價,那道德風險必然發生。     遺憾的是,目前市場流傳最多的定價原則,依然是“不低于凈資產值”。如果當真按凈資產值定價,那么第三個方面的道德風險同樣在所難免。     在“以股抵債”這一巨大利益的誘惑下,上市公司大權獨攬的大股東,很可能冒賬務造假之風險,人為提高上市公司每股凈資產值,從而達到用高價“以股抵債”的目的。     人們注意到,管理層已經強調要在中介機構專業意見的基礎上,合理形成“以股抵債”價格。但中介機構為利益驅使火中取栗的教訓,早已經有案可查,中介機構公正無私的品格,實在面臨嚴峻考驗。     即使從已經公布的“以股抵債”的方案看,有關部門尚未給予侵害中小股東權益的人以嚴厲的處罰;而若“以股抵債”真的成為違規者一條新的途徑,甚至有人可能借機進一步加劇市場的道德風險,政府機構倡導的“三公原則”將無地自容。     一切可能的道德風險,表面上都會圍繞著定價展開;但從本質上講,對真正實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還有漫漫長路的中國股市而言,畸形的定價機制還會在較長時間內存在。     “以股抵債”的方法不是不可以選擇,但是必須伴有罰則。這或許才能體現一點公平,防止道德風險,避免市場出現所謂“逆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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