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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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31日 01:48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本公司于2004年7月28日接新鄉市國家稅務局通知,公司上市后將繼續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政策,即執行15%所得稅率和免征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牌照稅等優惠政策。
二、本公司于2004年7月28日接到新鄉市國家稅務局送達的新國稅函[2004]143號文《新鄉市國家稅務局轉發關于血液制品增值稅政策批復的通知》,從2004年8月1日起,公司購進人體血液不再按照買價的13%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鑒于公司銷售與采購業務的延續性,公司8月份仍按17%的增值稅計算繳納,自2004年9月1日起,公司銷售產品適用的增值稅改為按應稅收入的6%計算繳納,同時不再抵扣進項稅額。 本公司董事會提醒廣大投資者關注稅務部門對公司稅收政策變動的風險。 特此公告 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