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堿(000683)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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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30日 06:3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內蒙古遠興天然堿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7月29日上午
二、提案審議情況 經與會股東及股東代表記名投票表決,做出以下決議: 300016900股同意,占出席會議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審議通過《公司關于股權置換的議案》。 同意公司根據利安達信隆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書(利安達審字[2004]第A-1009-1號、利安達審字[2004]第A-1009-3號)所載凈資產值為依據,以公司所持桐柏海晶堿業有限公司5,500萬股權與內蒙古博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所持錫林郭勒蘇尼特堿業有限公司7,800萬股權進行置換。股權置換后產生的差額3007萬元,由本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一年內向內蒙古博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付清。 上述審議事項的詳細內容見2004年6月2日《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上刊登的公司相關公告。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北京眾天中瑞律師事務所王正平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規范意見》、《治理準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四、備查文件 1、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眾天中瑞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內蒙古遠興天然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7月29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