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銀行對匿名說NO(熱點關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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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30日 04:20 人民網-市場報 | |||||||||
王振華 從7月1日起,凡在瑞士銀行利用匿名賬戶向國外匯款超過一定數額的客戶,銀行都必須公開其真實身份。這一規定的生效對打擊洗錢、逃稅和資助反恐至關重要,匿名或數字賬戶在瑞士銀行喪失實際意義,但以保密著稱于世的瑞士銀行業將為之付出沉重代價,并可能面臨巨大沖擊。
根據瑞士1934年制訂的銀行保密法,任何儲戶都可選擇自己認為妥當安全的方式在瑞士的銀行開戶存儲款項。儲戶被允許使用化名或數字來代替真姓實名,甚至用虛擬的辦事處、公司、代理機構等形式開戶。不但開戶存款時可以由代理人委托辦理,而且取款或轉賬時銀行也會完全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章程辦理,財產的真正擁有者可做到永不露面。銀行保密法規定,銀行為儲戶保密,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泄漏儲戶秘密,任何壓力都不能構成解密的理由。 從此,瑞士銀行幾乎成了各國獨裁者私人金庫的代名詞。 至少從上世紀40年代起,眾多的匿名賬戶給瑞士帶來了豐厚的收益,甚至成為支撐瑞士銀行業的基石,但給瑞士政府卻帶來了許多麻煩。尤其那些獨裁者一下臺,有關國家就要求瑞士銀行歸還“那些屬于人民的巨額財產”。此外,二戰期間猶太人存款案、納粹黃金案等也使瑞士陷入難堪的境地。此外,瑞士司法當局還得處理源源不斷的司法協助請求。據稱,在最近俄羅斯的尤科斯一案中,尤科斯公司前總裁霍多爾科夫斯基及其他幾位股東在瑞士銀行也存有60億美元。 瑞士銀行還被指責淪為國際恐怖組織獲得資金的“金融溫床”。 但瑞士銀行業對禁止匿名轉賬感到憂心忡忡,他們認為這種做法對瑞士意味著自殺。 《市場報》 (2004年07月30日 第十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