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大門向社會資本敞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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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7日 15:54 金羊網-羊城晚報 | |||||||||
國務院近日出臺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規定“非禁地,即可進” 本報訊備受社會矚目的《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近日由新華社發布。推進投資體制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舉措,這對當前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實行這項改革將會對調整結構、深化改革、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發揮積極作用。
這次投資體制改革中的多項內容令人關注。 關注點之一:非政府投資項目不用審批 [原文]:對于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 [解讀]: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這是我國投資體制改革的一個重大突破,極大拓寬了企業自主投資“施展拳腳”的空間。《決定》指出,徹底改革現行不分投資主體、不分資金來源、不分項目性質,一律按投資規模大小分別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的企業投資管理辦法。 關注點之二: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 [原文]: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允許社會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 [解讀]:“非禁地,即可進”,《決定》明確提出,能夠由社會投資建設的項目,盡可能利用社會資金建設。《決定》還指出,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經營性的公益事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各種所有制企業進行境外投資。 關注點之三:加快推行“代建制” [原文]: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 [解讀]:所謂“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代建制”突破了政府工程舊有方式,投資行為受到了規范。這將有效地預防部分政府投資項目中的不廉政和腐敗行為。 關注點之四:改進投資宏觀調控方式 [原文]:改進投資宏觀調控方式。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社會投資進行以間接調控方式為主的有效調控。 [解讀]:《決定》直接對政府投資行為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政府部門今后將主要對全社會的投資進行間接調控,切實做到“微觀上該放的一定要放開,宏觀上該管的一定要管住”,保持國家對全社會投資的積極引導。 關注點之五:建立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 [原文]:建立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詢、投資項目決策、設計、施工、監理等部門和單位,都應有相應的責任約束,對不遵守法律法規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解讀]:近幾年,不少地方領導推崇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林林總總,最后“官”是升了,但其身后卻落下了一大堆“花架子、無效益”的工程,勞民傷財。隨著投資體制改革的推進和相關責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今后將有效抑制盲目投資、亂花錢的行為。 (千龍)(曉健/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