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藥企”竟是“守信企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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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7日 14:08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曾昀)因向醫院施行商業賄賂而被西城區工商分局查處的北京市安達康醫藥有限公司,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記錄里,竟然是2003年度“守信企業”! 截至昨天下午6時,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中,安達康公司的行為性質記錄中仍只有一項——2003年度守信企業。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網站的曝光臺一欄,記者也沒找到任何有關信息的披露。
然而也是在同一年,安達康醫藥公司為保持與北京博愛醫院、361醫院等單位的供求關系,多次通過宴請、贈送禮品、組織免費郊游等方式爭取交易機會,以業務費名義向這些單位支出38萬元,從而獲得藥品銷售額278萬元。只是近日根據群眾的舉報,安達康的違法行為才被西城區工商分局確定為“商業賄賂行為”,并與其他兩家公司京衛國康醫藥公司和國藥醫藥發展公司一道被查處。 為什么公然違法經營的安達康醫藥公司卻能參與“守信企業”的申報并最終當選呢?據記者了解,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守信企業”評定標準共有六條,其中與守法經營有關的是第四條,即“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遵紀守法,經營信用良好”。于是自稱“良好”的安達康被工商局列入了“紅榜”。 而根據“守信企業”申報程序第二條、第三條和第四條規定:行業協會受理企業的申請后,應當對申報企業進行培育、指導、考核,然后行業協會將符合標準的“守信企業”向注冊地工商分局推薦,再由工商分局對行業協會推薦的“守信企業”進行初審,向北京市工商局報送初審意見。所以,不難看出,行業協會在安達康醫藥公司評選的過程中也處于某種“失信狀態”。B11記者調查安達康公司并未因受罰而受損 安達康醫藥公司施行商業賄賂被查處后,記者前往該公司探訪,發現它并沒有因為“商業賄賂”這項“不良記錄”而影響經營。 這是一家規模不大的醫藥批發企業,在公司打卡的人員只有約20人。對于記者的突然到訪,公司辦公室一位男士稱:“總經理在外地開會,無法告知他個人的聯系方式! 據他介紹,安達康醫藥公司成立已有3年。由于公司的不光彩之舉被曝光,這位人士頗為尷尬地向記者表示:“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 在看到記者后,幾個部門的人員都迅速關上了房門。一位女士在記者的一再追問下表示,目前公司的經營沒受到什么影響。 記者在西城區工商分局詢問安達康醫藥公司、京衛國康醫藥公司和國藥醫藥發展公司三家被曝光的企業因“商業賄賂”受罰后是否會影響其經營時,有關人士表示,經營應該還可以進行,只有不進行年檢等才會被吊銷執照。(曾昀)B11業內說法處罰不力導致“問題企業”鋌而走險 近來有關醫藥企業行賄的丑聞不僅是在國內,在國際上也一直不斷爆料。不久前,先靈葆雅、強生、惠氏等制藥巨頭因向醫生提供大筆金錢,要求他們為病人開該公司生產的藥物,或者參加該公司贊助的藥物臨床試驗等而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據報道,實施“商業賄賂”的三家公司安達康醫藥公司、京衛國康醫藥公司和國藥醫藥發展公司,其不良記錄將被鎖入企業信用警示系統,他們的法人代表3年內不得再擔當企業法人代表或股東。目前這項懲處是否實施還不得而知,而在具體處罰上,這三家僅被罰款40萬元,這個數額與他們獲得的利益比起來如同小巫見大巫。 業內人士認為,這種無關痛癢的處罰對違法企業來說根本形成不了威懾力,在違法與被查出來的博弈中,所需的成本太小,因此企業常常會鋌而走險。(曾昀)B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