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獨立董事頻頻成為市場各方關注的熱點。作為小股東、小投資者,我也對此談點看法。應該肯定,我們的上市公司中確實有一些能夠盡職盡責履行誠信勤勉義務的獨立董事,他們對上市公司比較關心,主動了解和掌握上市公司的情況,當發現上市公司有疑點和問題時能夠拋開私人情面,為維護上市公司的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挺身而出。
但也確實有一部分不負責任的獨立董事,他們不關心上市公司的事情,甚至連公司董事會會議也不參加,更不用說主動了解掌握上市公司的情況了,有意無意間就成了公司大股東、公司管理層等侵害上市公司整體利益和中小股東利益的工具。某上市公司在股票發行融資成功上市后的股東大會上,強行通過了由上市前老股東聯名提交的向上市前老股東派送現金紅利的臨時提案,而這一提案在上市前的招股活動中并未提及,新股東愣是被老股東玩了一把,吃了個天大的啞巴虧,成了冤大頭。如此巨額的現金分紅必然影響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此后的生產經營活動,但任該公司獨立董事的某著名經濟學家居然不肯站出來為公司的長遠利益說句負責任的公道話。若所有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都如此,中小股東還能有多少指望呢?
身為新疆屯河獨立董事的某經濟學家在公司嚴重問題暴露后,便稱無法了解和把握公司的真實運行情況提出辭職;此前,該公司另一位獨立董事也因難以履行職責而辭職,這實在令我們難以理解和信服。如果所有的上市公司都能夠安分守己以全體股東的利益為重,就沒有配備獨立董事的必要了;如果公司管理層或大股東能把他們要做的那些侵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事都能及時準確完整地告訴獨立董事,則普通老百姓都可以輕松地當獨立董事了。建立獨立董事的制度,正是期望他們能夠憑借其較高的專業水準在避免和防止公司管理層或大股東侵害公司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利益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否則,獨立董事的意義又何在呢?
獨立董事應勇敢地面對各種困難,真正以獨立的姿態參與到上市公司的事務中。雖然我國的獨立董事制度尚處于探索階段,相應的制度法規也不盡完善。但這并不足以成為獨立董事怠行其職責甚至辭職的借口,相反,這正說明上市公司需要配備高水準的獨立董事,需要獨立董事誠信勤勉盡責,施展才智,發揮積極作用,而只有這樣的獨立董事才是合格的或者是優秀的。上海證券報金融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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