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有權從事商標代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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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7日 03:39 人民網-市場報 | |||||||||
本報訊記者焦艷玲報道: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因其代理的商標注冊申請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拒絕受理后,以該局為被告提起了行政訴訟。這起行政訴訟案成為“律師是否可以從事商標代理服務”的爭論焦點。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律師可以從事該項業務,并且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不能以律師事務所不是“商標代理組織”為由,拒絕受理律師作為代
此案雖然只是個案,但其標志著從司法上認可并保護了律師依法從事商標代理的權利。此案的宣判使廣闊的商標代理服務市場向律師敞開了大門。尤其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作為專業的法律服務群體,律師的介入勢必有助于推動我國商標代理服務的進一步規范,使當事人的商標權益得到更加有效和充分的保護。 《市場報》 (2004年07月27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