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業醞釀新一輪漲價 五大電力集團聯名上書br國務院批示平抑煤電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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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6日 11:42 財經時報 | |||||||||
2004年7月22日,全國日用電量、發電量達65.62億千瓦時,這已是今年全國日用電量、發電量第三次刷新歷史最高紀錄。“電荒”正繃緊著中國經濟最敏感的神經。就在這個關鍵的時點,7月14日,由中能電力工業燃料公司(下稱“中能公司”)并五大發電集團擬定的一份報告,已經上呈國務院。這份報告驚動了胡錦濤總書記。7月15日,胡錦濤專門打電話給鐵道部長劉志軍,詢問有關情況,并從全國經濟運行大局高度出發,指示鐵道部在雨季來臨前,搶運電煤,搞好抗洪搶險,確保運輸安全工作。《財經時報》了解,溫家寶總理對該報
按照計劃,從7月19日至8月7日,將集中20天突擊搶運電煤,確保煤炭日均裝車從43000車提高到50000車以上,其中電煤日均增加5000車,增運電煤600萬噸。這個運量,將令國家6大電網和地方主要電廠的煤炭庫存有較大增長,平均庫存有望達到15天。目前的庫存天數大約是8.7天。負責這份報告起草的中能公司是國家電力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財經時報》獲知,該公司目前正在積極推進體制改革,未來目標將由五大發電集團聯合控股。目前,它受五大發電集團的委托,負責全國電力系統近30個省級電力燃料公司及380個火電廠的電煤供應工作,具有3億噸煤炭的組織協調能力。因此,由它來草擬報告,應是最合適不過。矛盾6月7日,國務院發出《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電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這一在業內被稱為“國務院47號文”從文件中明確,電價調整后,電煤價格將不分重點合同內外,均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為了解決電網投資還本付息、電煤漲價、新投產發電機組定價等因素對電價的影響,國家發改委將全國銷售電價水平每千瓦時平均提高2.2分錢。同月,國內主要煤炭企業在秦皇島開會,商議在全國范圍內提高電煤價格。“已經有許多煤炭企業來函,要求漲價。”國電公司人士說。留給煤炭企業提價的空間,是今年年初的全國煤炭訂貨會上發電企業計劃內電煤合同普遍交易不足。當時的訂貨會上,國家發改委協調供需雙方,首次出臺了煤電價格聯動政策,允許發電用煤價格每噸上漲不超過12元,同時允許發電廠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上漲7厘,銷售電價每千瓦時上漲8厘。而中原腹地的河南省,交通四通八達,煤運到哪里都很方便。這種便利,讓河南省在煤炭價格上掌握了更多的主動權。在會上,河南方面要求電煤價格每噸上漲50元。發改委經多次協調,供需雙方達成每噸上漲20元的價格,并簽署協議。在福州召開的這次電煤訂貨會共完成重點合同訂貨4.8億噸,其中電力、冶金、出口等重點行業訂貨分別完成2.51億噸、0.55億噸和0.77億噸。但是,很多企業在訂貨交易會上只是簽訂了供應協議,并沒有最終敲定價格。2004年全國電煤需求量在8億噸以上,重點計劃內電煤合同只簽訂了2.51億噸,尚不足實際需求的1/3,隱患就此埋下。事后,在價格進一步商議中,河南省要求上調30~50元/噸,升幅為全國最高。記者了解到,河南省內其他大煤礦,如平頂山煤礦價格為310元/噸,鶴崗煤礦價格大致在300元/噸。河南全省價格由省政府協調指導。重點合同的“暴漲煤價”,使讓河南成為此次報告里被指責的對象。談判“這個報告的后面,反映的是電力企業希望與煤炭企業進行全國范圍內談判的迫切心情。”分析人士說。在全國性“電荒”的大背景下,為了協調電力企業煤炭供應的問題,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局每周都要召開例會,聽取國電公司等五大發電集團的工作情況。“煤炭主產區正在結成聯盟。盡管有這樣的例會,對于協調煤炭供應也是力不從心。”國電公司人士對《財經時報》說。與電力企業分拆相反,煤炭企業正由分散走向聯合。國電公司人士向《財經時報》介紹,在山西,按煤種和區域分別成立了焦煤集團、無煙煤集團、新的大同煤礦集團和山西煤炭銷售集團等。寧夏也效法山西,成立寧夏煤業集團公司。云南省內10家煤礦則成立了東源煤業集團公司。此次提價幅度最高的河南,也正在加速省內煤炭企業整合力度。中能公司總經理解居臣介紹,煤炭行業將組建不少于十家的大型煤炭企業集團,以實施規模化生產,集團化經營。加之產煤省地方政府干預煤炭市場的力度加大,使煤炭行業的聯合從來沒有像現在這么緊密。國電公司人士對《財經時報》說:“現在煤炭企業和電力的協調已經不是某一個省的事情,單獨與一省談判沒有意義。目前是發改委經濟運行局進行協調,我們希望由更高級別的官員來協調,在全國范圍內,和全國煤炭企業來一次談判。”該人士強調,未來3~5年內,在電價市場放開仍然看不到前景的情況下,煤炭供需的尖銳矛盾可能年年發生。在這種背景下,國家要有一個清晰的協調思路。比如核定煤炭企業合理利潤回報,在相應利潤率的點上定一個指導價,煤炭在此價格上可以一定幅度上下浮動。煤炭運銷協會人士則針鋒相對。“我們執行國務院47號文件精神,是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國務院47號文件中關于煤炭價格最關鍵的表述是:電價調整后,電煤價格不分重點合同內外,均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改革7月12日,在全國煤炭經濟運行座談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歐新黔發出警告:不要曲解國務院47號文件精神。他明確指出:不能采用價格暴漲的方式,不能用一次性提價解決煤炭行業長期困難的歷史問題。目前,搶運電煤的鐵路會戰,只是在現行煤價的基礎上,將35%的火車車皮兌現率提高一點。而在電價未能形成市場化定價的形勢下,煤與電之間的死結,仍是在煤炭市場供需的高位平衡點上。在電力、煤炭企業被改造成為有效的市場主體之前,政府仍不能把電價浮動完全交給市場決定。分析人士認為,電價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進一步改革電力體制的基礎上,將電價劃分為上網電價、輸電價格、配電價格和終端售電價。其中,發電、售電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輸電、配電價格由政府制定;同時,輔之以規范、透明的電價管理制度,最終實行以市場為主導的定價模式。歐新黔指出,當務之急是盡快簽訂電力和煤炭企業之間的中長期煤炭購銷合同,這是雙方建立穩定的戰略伙伴關系的體現。從近期形勢判斷,煤炭企業將不會大幅漲價,但電與煤的矛盾依舊會在漸進的電價改革中,給處在利益重新分配的雙方帶來持續的“陣痛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