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投資體制改革舉措將更加有利于外商在華投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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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6日 06:43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五日電 (記者 王永志) 中國國家發改委負責人今天在此間指出,這次投資體制改革,堅持了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不僅沒有改變中國鼓勵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而且創造了更加有利于外商在華投資的體制環境。 該負責人稱,這次改革,進一步簡化了投資項目的核準程序,對外商投資項目也只核準“項目申請報告”;進一步擴大了省級政府的核準權限,對鼓勵、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
作為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附件,《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二00四年本)》對外商投資有簡要說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包括增資)一億美元及以上鼓勵類、允許類項目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包括增資)五千萬美元及以上限制類項目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 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增資減資、轉股、合并)事項,由商務部核準。上述項目之外的外商投資項目由地方政府按照有關法規辦理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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