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頒布授信指引 8類違規將被問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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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6日 02:18 北京娛樂信報 | |||||||||
信報訊 (記者 甄世宇) 商業銀行授信業務中八類不盡職行為將被予以責任追究。昨天,銀監會頒布了《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授信風險問責制首次被銀行監管部門落紙成文。 按照《指引》的要求商業銀行將建立授信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規定各個授信部門、崗位的職責,對違法、違規造成的授信風險進行責任認定并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八類不盡職行為將被予以責任追究,他們分別是:進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疏漏的;未對客戶資料進行認真、全面和準確核實的;授信決策過程中超越權限、違反程序審批的;未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對授信和擔保物進行授信后檢查的;授信客戶發生重大變化和突發事件,未派人員及時實地調查的;未根據預警信號及時采取必要保全措施的;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不配合授信盡職調查人員工作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不過也有例外,《指引》中規定對勤勉盡職的工作人員也“可視情況予以免責”。 這是銀行監管部門首次對商業銀行征信、授信和授信盡職調查提出詳盡的盡職要求和評價標準,授信風險問責制也第一次以制度的形式被寫入《指引》。 此前,國務院關于固定資產投資體制改革決定,對社會投資的項目,發展改革部門不再審核其經濟可行性,將由銀行自主審貸,自擔風險。這對商業銀行的決策與風險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是銀行監管部門出臺《指引》的背景。 銀監會在《指引》中還首次引進了“盡職調查”的概念。盡職調查是國際銀行業的一項基本制度,即銀行在開展業務的同時,要有從另一視角進行的調查、監控、制衡和糾偏的機制,以減少業務決策的盲目性。 由于《指引》規定的授信工作盡職是最基本的盡職要求,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根據《指引》的基本精神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免責條款并報銀監會備案。上周中國銀行已經先行一步,部署了對造成不良資產有關人員的責任認定與追究工作,并表示將分期分批上報監管部門,予以公開披露,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