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人考核經驗比分數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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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3日 23:45 證券時報 | ||||||||||
    江蘇瓊花(資訊 行情 論壇)事件引起投資者對保薦人制度的廣泛關注,而從成熟市場的經驗看,如何進一步完善現有的制度也成為業界探討的熱點問題。不過在筆者看來,香港雖然屬于成熟市場,但單就保薦制度而言,目前內地的條款在量化程度與操作層面上總體高于香港的保薦制度。但另一方面,香港的保薦人制度更強調保薦人的實踐經歷及國際經驗。
    在目前的制度下,香港交易所在主板市場上采用了較為簡單的保薦人制度,所謂保薦人指的是保薦機構。除香港證監會針對對企業融資業務的發牌監管外,并無額外的保薦人發牌制度。符合資格的上市申請人須委任一家合資格保薦人處理其上市申請,但申請人獲準上市后,保薦人的工作及責任便基本上結束。     香港保薦人制度在創業板市場中得到比較規范的發展,并出現了公開的認可保薦人名單。創業板保薦人制度內容比主板全面,除現有針對企業融資業務的發牌監管外,保薦人作為法人及注冊員工均須通過嚴格的發牌要求,如注冊資本、兩名主要主管及兩名助理主管的聘用等。另外,創業板發行人也須在上市后至少兩年內聘用一名保薦人,而保薦人作為上市公司及交易所之間的溝通平臺,其主要職責也加重了不少。特別是有關監管保薦人的上市規則修訂草案中明確要求,保薦人在就上市文件內容尋求各行業合資格、具經驗的專家意見時,需確認這些專家的工作基礎及合理性并簽署責任聲明。     相比之下,內地的上市保薦制度詳細規范了保薦人負責發行人的上市推薦和輔導,核實公司發行文件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協助發行人建立嚴格信息披露制度,保薦人不僅要承擔上市后持續督導的責任,還將責任落實到個人。     就監管層而言,內地保薦制度強化了市場監管的手段,將監管前移到監管機構審核前的環節,促使保薦機構加強自律。有良好信用及業績的保薦人會受到激勵,而不符合要求的保薦機構和保薦人所保薦的項目,將不被受理乃致遭到淘汰,推動了業界的良性競爭。     從投資者角度看,由于保薦人在公司上市后仍須持續督導,在客觀上投資者可以得到更加準確的信息。同時保薦人有責任協助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在某程度上有助于穩定市場及降低投資者的風險。     不過,盡管內地保薦制度在法規及操作上要比香港詳細得多,但由于保薦制度在內地仍處于起步階段,筆者以為應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現有的制度必須得到強有力的執行。從江蘇瓊花事件看,深交所及證監會的譴責及處罰果斷有力,但仍應關注其進一步的處理結果。     其次,監管層應注意到現有保薦人考試的局限性,加強對實務及國際化經驗的考核。僅僅一次知識考試就能決定保薦人能否勝任自己的工作?在江蘇瓊花事件中,保薦人就自稱考試中并未特別要求熟悉國債投資,因此他對江蘇瓊花稱國債投資屬“自營”行為并未察覺有異。     另外,首批考試產生的保薦人數目不多,各保薦機構為了爭奪資源,難免出現高薪挖角的現象,導致市場中出現惡性競爭。而在發行市場總體數量不變的情況下,人才不夠也會使保薦人的工作質量受到影響。在境外極端的案例中,保薦人可能只簽署屬下員工準備的文件而并不親自去公司調研,這大大影響了工作的質量。     目前內地的保薦制度還應該更強調保薦機構中的專業分工,除保薦人外,其它成員的素質也非常重要,而權責也須進一步明確。除監管機構外,行業內也應考慮設立行業組織對保薦機構及保薦人統一標準、加強培訓及自我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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