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知識專欄·“土地管理”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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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0日 08:23 金羊網-新快報 | |||||||||
新編制的《廣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以前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有哪些差異? 廣州市曾于1995年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并于1987年1月1日起實施的《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編制了《廣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于1996年初上報省政府。199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通知》(中發[1997
(1)編制規劃的指導思想發生了明顯的轉變。過去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往往強調建設用地,忽視保護耕地。這次編制規劃,既突出了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又強調要保證必要的合理的建設用地,協調了保護耕地和建設用地的關系。 (2)注意搞好《廣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協調。編制廣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過程中尤其是在確定到本次規劃期末廣州市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時,與編制《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進行了協調,保證了兩個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和布局的一致性,改變了過去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不好、相互脫節的現象。 (3)規范了上下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強調下級規劃必須服從上級規劃,規劃的指標從上到下層層下達,下級規劃的指標不得突破上級規劃下達的控制指標。 (4)突出強調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可操作性。要求將各類建設用地指標、耕地保有量指標、基本農田保護區指標、農用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指標等落實到最基層的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圖上和實際地塊上,以體現新頒布實施的《土地管理法》中確定的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則,保證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來審批建設用地和管理土地。 (通訊員 劉嘉端)(曉健/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