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互換在銀行間市場的應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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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6日 09:30 上海證券報 | ||||||||||
    根據李嘉圖的比較優勢理論:如果各國不是按需要生產而是按最有效率的生產進行分工并出口盈余,則每個國家都能獲利。用貨幣市場術語表示:即發行人借入的不是自己所需要的,但卻是自己最具借款優勢的,然后將其互換為發行人所需要的借款。因此,根據李嘉圖的理論,互換交易的雙方都有可能成為贏家。     學術界一般將1981年由所羅門兄弟集團安排的IBM與世界銀行間的貨
    利率互換的概念     利率互換是指雙方之間達成的、關于同一種貨幣標價的、同一筆名義本金的一系列利息支付額的交換協議。     在最簡單的形式中,一個交易方支付固定利息率,另一個交易方支付浮動利息率。固定利息率被稱為互換利息率,浮動利息率被稱為參考利率。     發行市場的利率互換     假設某銀行A需要10年期的浮動利率融資,某券商B需要10年期的固定利率融資。兩者信用上的差異決定了它們的發債成本是不一樣的。     如果該銀行和券商愿意按5.5%對R+180BP進行10年期利率互換,那么互換的結果會是什么呢?簡單計算:銀行A如果按5%的固定利率發債,在互換中收到5.5%的利率,從而得到50個BP的剩余利潤,這可以抵消R+180BP的利率支出,最終的融資成本為R+130BP,比該銀行原本R+200BP的10年期浮動利率融資成本低了70個BP。同樣的,券商B按R+250BP發行浮動利率債,在互換中收到R+180BP,從而產生70個BP的凈成本,互換交易中券商支付的固定利率是5.5%,二者相加后的融資成本是6.2%,比按6.5%的固定利率發行債務還是節約了30個BP。如附圖所示兩者通過利率互換實現了雙贏。     交易市場的利率互換     簡單的利率互換在銀行間市場每天都有可能發生,在技術上不存在任何障礙。     例如:某銀行A將10年期的固息債(票息5%)與銀行B所持的10期浮息債(票息R+200BP)進行利率互換(目前只能將券賣給對方實現互換)。如果交易雙方約定的期限是10年,那么各自持有到期,如果約定5年,那么雙方在交易時需要同時簽署一個5年的方向相反的遠期交易。     香子蘭形互換(plain vanilla swap)就要復雜一些,它的典型做法是對某一數量的基礎資產(名義資產)支付一個固定利率,而另一方支付一個浮動利率。以上例數據為基礎,并進一步假設名義本金為1億元人民幣,互換有效期為4年,半年付息一次,浮動利率參考利率按重置日當天利率計算。     自互換交易誕生后,互換和相關柜臺市場衍生工具已經成為現代金融工程師所使用的技術中最重要組成成分之一;Q可以用來降低融資成本,規避價格風險,合成任何類型的證券,利用市場不完善和不對稱所造成的機會,優化對季節性現金流量的管理,減少或推遲繳稅,降低交易成本,創造合成交換交易,管理經濟周期風險,以及更多的其他用途。預計不久的將來,互換交易將在中國這個新興證券市場得到更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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