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建材(000906)重要事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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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5日 03:08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于2004年7月12日收到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現將本公司起訴長沙普爾斯馬特經貿有限公司和武漢普爾斯馬特經貿有限公司的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起訴事項的基本情況 1、起訴日期:2004年7月8日 2、訴訟機構名稱: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3、各方當事人 原告: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平 第一被告:長沙普爾斯馬特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斌 第二被告:武漢普爾斯馬特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斌 4、訴訟起因 2001年11月,原告與北京普爾斯馬特會員購物企業中心簽訂了租賃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由原告將長沙市開福區芙蓉北路103號按北京普爾斯馬特會員購物企業中心的要求,建設成購物超市,出租給北京普爾斯馬特會員購物企業中心,租賃期20年。2003年12月16日,原告與北京普爾斯馬特會員購物企業中心、第一被告長沙普爾斯馬特經貿有限公司簽訂了補充協議一份,協議約定北京普爾斯馬特會員購物企業中心在原租賃合同中的所有權利義務均由第一被告承繼。2003年12月,第二被告武漢普爾斯馬特經貿有限公司為第一被告履行本租賃合同的行為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租賃合同和補充協議簽訂后,原告完全履行了自己應盡的義務,按被告的要求,先后投入超過2500萬元用于超市的基礎建設,如期建成購物超市并交付第一被告使用。但第一被告從營業開始就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雖經原告多次催促,卻一直未按約定履行。截止2004年7月3日,第一被告共拖欠原告租金2880245.46元,并欠交1-6月份的水電費用達217527.68元。 5、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解除原告與被告所簽訂的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 (2)請求判令第一被告支付所欠原告租金(至2004年7月3日)人民幣2880245.46元,支付所欠水電費用217527.68元(1-5月的水費為2983.5元,1-6月的電費為214544.18元),賠償原告利息損失,賠償原告投資損失和預期利潤損失25000000元,以上共計28097773.14元; (3)請求判令第二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請求判令兩被告承擔本案所有訴訟費用。 二、起訴事項目前進展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12日作出如下裁定:限額查封、凍結被告長沙普爾斯馬特經貿有限公司、武漢普爾斯馬特經貿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28097773.14元或者查封、扣押、凍結其等值財產。 本公司將根據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相關的持續信息披露義務。 三、備查文件 1、民事訴狀; 2、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04]長中民一初字第247號)。 特此公告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