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航試水航班延誤補償 航空延誤險待機而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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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4日 01:42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黃蕾 多數受眾建議保險公司盡快研究航空發展有關保險業務和消費者的需求,適時推出“航班延誤險”,以解航班延誤的埋單難題 目前已經推出的少數“航班延誤險”的替代險種,似乎僅僅是為了給保險公司增加
自深圳航空公司打破堅冰,出臺《服務指南》,承諾航班延誤補償的條件和標準后,航空運輸消費者的維權和自我保護意識似乎比任何時候都要來得強烈。航空公司前腳剛承諾,乘客后腳便要求其兌現。 從7月5日深航首推國內航班延誤現金補償標準,短短一周時間內,有關航班延誤、乘客索賠等報道頻頻見諸媒體,國內各大航空公司在被媒體緊逼追問“何時出臺具體賠償標準”的同時,深航、南航、海航、川航等航空公司又馬不停蹄地對延誤乘客進行了現金補償。 與此同時,國航、東航、南航似乎也意識到了承諾航班延誤補償是競爭的有力手段之一,一時間,便有消息傳出三航聯手發布統一航班延誤補償標準。而來自業界的一種說法是,如果國內各大航空公司紛紛出臺誤機賠償標準,那頻繁的航班延誤將使航空公司“大出血”,對于航空公司來說應該是筆不小的負擔。 那么,航班延誤,究竟給乘客損失埋單的應該是誰? 誰解誤機埋單難題 如果航班延誤,給乘客損失埋單的不外乎三種可能:一是航空公司,二是乘客自己,三是航空運輸合同之外的第三方。而這所謂的“第三方”,多數人會自然而然地想到保險公司。 在國外和港澳臺地區,有一種“航班延誤險”,“航班延誤險”通常與行李遺失險、劫機險等捆綁推出。這個險規定:“已確認航班誤點在4小時以上,或被取消、或因超額訂位而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而于該定期航班預定起飛4小時內,無空中運輸工具可以搭乘,等候期間以信用卡簽付食宿等合理費用,等候期間的合理損失可由保險公司賠償。” 記者隨即致電法國航空公司上海辦事處咨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公司將不予賠償,而由于飛機故障等因素造成的延誤,公司將首先會安排乘客轉乘其他航班或安排其住宿等問題。至于法航是否與保險公司已簽訂“航班延誤險”合同,該工作人員稱,這屬于公司商業機密,不便透露。 記者從國內航空公司那里了解到,許多外國乘客在搭乘國內航班時,因為航班延誤而要求工作人員出具一份航班延誤證明,他們將憑此證明向保險公司索賠。這樣一來,就會大大減少旅客與航空公司之間的賠償糾紛,從而減少拒絕登機事件的發生。 一位業內人士呼吁,如果由保險公司這種第三方來為航班延誤埋單,保險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著想,同樣會設法來監督航空公司減少和控制航班延誤,從而實現利益相關人的多贏局面。因此,在采訪中,多數受眾建議保險公司盡快研究航空發展有關保險業務和消費者的需求,適時推出“航班延誤險”,以解航班延誤的埋單難題。 推出環境成熟與否 據了解,國內目前還沒有這種專門針對航班延誤的險種,僅有行李等財務的保險。 太平保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保部門陸海燕告訴記者,航班延誤一般以不可抗的天氣因素為主,這種情況可以作為保險責任,但是因為中國內地以前從沒開設過類似險種,而推出一種新的險種,必須經過嚴格的市場調研。 就目前來看,內地保險界對飛機延誤風險方面掌握的資料還很少,乘客的損失,特別是間接損失計算起來也非常困難。 同時,航班延誤的原因十分復雜,有時往往多種因素混在一起。據民航部門統計,造成航班不正常的原因大致有20多種。保險公司不可能也沒有時間和精力對每個航班的延誤進行具體調查。 據陸海燕估計,這個險種暫時不太可能有利潤。即使有這樣的險種推出,旅客在登機以前無法知道飛機是否被延誤,判斷是否需要購買這一保險的時間非常短,來不及決策。況且,目前航空公司管理規范方面還存在一定問題,沒有達到一定程度,保險公司推出“航班延誤險”的風險概率難以測算。總之,“航班延誤險”的市場性和操作性都比較差,保險公司目前推出該險種時機是不成熟的。 不過陸海燕表示,按目前民眾航班延誤意識的提高,國內保險公司不排除今后設立這個險種的可能。 據某保險公司負責人透露,該公司正在研究航班延誤險的市場性和操作性,希望盡快能以獨立新險種的面目出現。 替代險種的出現 據陸海燕介紹,太平雖然沒有專門的航班延誤險,但去年4月該公司推出了“行程延誤保險”,作為“航班延誤險”的替代險種,在國內實屬首創。 據介紹,“行程延誤保險”是太平保險公司旅游意外綜合保險產品中的一項保障內容,保障對象是參加旅行團并投保了太平“樂悠悠行程保險”的個人。只要在保單約定的行程期限內飛機或輪船延誤時間滿12小時,被保險人即可得到保險賠償。 和近期航空公司只對因他們的責任引起的延誤才給予乘客賠償不同的是,“行程延誤險”對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也承擔賠償責任。 而它和國際流行的航班延誤險也有區別:首先是必須旅行團購買,單獨的商務旅行客戶不是投保人;還有它是一個附加險,只能先買了旅游意外傷害險后才能買。 “行程延誤險不是一個獨立條款,這的確從某種程度上縮小了理賠范圍,但當初我們推出這個險種時并沒有做過精算,只是為了增大一個亮點,吸引消費者購買我們的‘樂悠悠行程險’。”陸海燕委婉地表示,“況且現在國內對飛機延誤責任法律界定不清楚,與此同時,飛機延誤也比較頻繁。“作為商業保險公司,如果門戶大開,我們實在負擔不起。” 《國際金融報》 (2004年07月14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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