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跨國經營環境日趨便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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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3日 03:41 證券時報 | |||||||||
本報北京電(記者周菡)為進一步簡化手續,規范管理,便利企業集團跨國經營,促進我國對外經濟健康發展,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下發了《關于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管理的通知》,決定在北京、上海、深圳2003年7月試點取得較好政策效果的基礎上,根據跨國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在全國范圍推廣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管理政策,為跨國公司營造公平、便利、寬松的經營環境。該通知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該通知規定,跨國公司或其境內關聯公司支付跨國公司境外關聯公司代墊的外籍員工境外的商業保險費用,可以持境外支付通知、外籍員工的護照等身份證明、雇傭證明、境外保險單、稅務憑證等證明材料,直接從其外匯賬戶中支付或者到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后支付。跨國公司或其境內關聯公司向跨國公司境外關聯公司支付本公司分攤的研發費、采購費、營銷費等管理費用,可以持分攤協議、境外支付通知,以及稅務憑證等證明材料,直接從其外匯賬戶中支付或者到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后支付。 通知指出,凡符合規定條件的跨國公司及其境內關聯公司,如需辦理本通知規定的非貿易項下的售付匯手續,應持書面申請和其境外關聯公司名單等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分局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