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600887)2003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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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9日 06:1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33元(含稅);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30元(含稅) 扣稅前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33元,扣稅后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64元
股權登記日:2004年7月14日 除息日:2004年7月15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04年7月21日 一、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04年6月29日召開的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通過。 二、分紅派息方案: 1、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公司以現有總股本39126498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用派送現金紅利的形式進行分紅,每股含稅派發現金紅利0.33元、每10股含稅派發現金紅利3.30元,共計派發129117446.04元,扣稅后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64元、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64元。 2、發放年度:2003年度。 3、每股稅前紅利金額:0.33元。 4、每股稅后紅利金額:持流通股的個人股東,本公司按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264元;持流通股的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股東,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33元。 三、分紅派息具體實施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04年7月14日 2、除息日:2004年7月15日 3、現金紅利發放日:2004年7月21日 四、分派對象:截止2004年7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紅利領取辦法: 1、流通股股東的紅利委托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東可于紅利發放日(2004年7月21日)起,在股東自己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紅利;尚未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東其紅利暫由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管,待股東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生效后,登記公司即將現金紅利劃付給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股東在辦理全面指定交易后的第二個交易日即可在股東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 2、法人股股東的紅利由本公司直接派發;法人股股東憑法人證券帳戶、企業營業執照(最新年檢)、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股利收據和領取人身份證復印件(上述文件均需加蓋公司公章),從2004年7月21日起到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辦理領取手續。 六、咨詢部門及聯系方式: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咨詢電話:0471-3601621傳真:0471-3601615 郵編:010080 七、備查文件: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及公告。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7月9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