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指標應納入官員政績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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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9日 01:41 北京娛樂信報 | |||||||||
可持續發展戰略已提出12年,至今尚未真正落實。新近提出的科學發展觀,更需要一系列的制度設計,更需要出臺一系列新政策新法規,否則,再好的理念與戰略,也會淪為形式與口號。在已經提出的一系列制度設計中,綠色GDP的概念尤其重要,將以這一概念為核心的各項環保指標納入官員政績考核已漸成共識。 在實踐中,我們需要有一套充分體現環境和資源價值的綜合指標來評價國家的真實發
綠色GDP就是扣除經濟活動中投入的環境成本后的國內生產總值(GDP)。目前,學術界圍繞綠色GDP還有許多爭論,全世界還沒有一套公認的綠色GDP核算體系。實施綠色GDP面臨著技術上的難點。由于環境要素并沒有進入市場買賣,我們無法準確衡量環境要素的價值。專家們提出一個倒算法,即按市場成本,估算一個問題:例如使黃河變清要花多少錢?恢復一片原始森林要投入多少錢?這種倒算法,盡管仍有缺陷,但在一些地區和項目上,還有實施的可能。實施綠色GDP意味著觀念的深刻轉變,意味著全新的政績觀。過去,各地區干部的政績觀,主要以GDP增長為核心。如果實施綠色GDP,衡量政績的標準就變了,扣除了環境成本,一些地區的經濟發展數據就會大大下降。觀念的轉變有一個漸進艱難的過程,但我們必須邊探索邊實踐地走下去。 國家統計局從2003年開始對我國的自然資源進行實物核算。這項工作是綠色GDP核算的基礎。目前國家統計局和環保總局正在積極組織研究和實踐。 同時,更重要的,我們要將環保指標納入官員的政績考核。 綠色GDP核算的結果,必須能用來考核各級官員,才能使各級決策者真正把行為轉到可持續發展的軌道上來。國家已將環境保護列為基本國策,保護環境已成為各級政府管理者的職責所在,如今,“考核官員的環保責任”已成國際趨勢,2002年的南非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便強調建立各級政府的“環境保護問責制”。要使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得以統一,我們就要研究綠色GDP的衡量指標,形成我們衡量選擇政府官員更全面的標準;要將公眾環境質量評價、空氣質量變化、飲用水質量變化、森林覆蓋增長率、環保投資增減率、群眾性環境訴求事件發生數量等指標納入到政府官員考核標準;要將當地政府對中央政府各項環保法規政策的落實情況也作為指標納入政府官員考核標準。環境政績一定要與政府官員任免密切掛鉤,尤其是各地各部門的主要管理者要成為環保考核的對象和環保責任的承擔人。反過來說,新政績觀帶來的新考核標準,對那些僅以單純GDP增長為業績而不惜破壞環境資源的官員,對那些只知道耗費財政與社會財富搞“形象工程”的官員,不能提拔重用。 從社會發展來看,民主法制的進步是社會穩定的核心。如何既使社會穩定,又能切實推進民主法制的進步,應成為官員考核極為重要的指標。群眾的上訪次數和規模、刑事案發率、教育普及率、信息公開度、公眾參與度、依法行政水平、道德文化建設等社會綜合發展指標,最能有效的說明政府管理者的民主法制素質,也最能有效反映政府管理者的執政水平。官員的考核指標是各級政府管理者工作方向的“指揮棒”。官員考核指標的設定是一項系統工程,要通過深入細致的調研而科學合理地設定。要引導政府管理者從單純追求GDP的盲區中跳躍出來,促進社會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發展;要引導政府管理者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規劃未來,立足長遠;要引導政府管理者尊重自然規律,促進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社會的發展“共贏”。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 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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