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公布后200元南航首次現金補償票價四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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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8日 07:34 深圳新聞網-深圳特區報 | |||||||||
【新華社杭州7月7日專電】(吳新建程超)6日晨6時30分左右,拒絕乘坐延誤超過8小時的南航CZ358次航班的75名旅客在寧波櫟社機場聚集,經過機場工作人員和南方航空公司有關領導協商與努力,聚集旅客被安排至華東飯店。當天下午3時,最后一批滯留旅客抵達機場,搭乘下午4時40分寧波至廣州的班機離開。據記者了解,此次被延誤的所有旅客,都獲得了南方航空公司的200元補償。
這是在6月25日民航總局公布《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后,南方航空公司首次對延誤旅客進行現金補償。 此次延誤的南航航班CZ358次的飛行航線是廣州-寧波-大連-寧波-廣州,原定于5日下午6時30分準時起飛,前往廣東。但是,由于飛機故障以及雷暴天氣影響,飛機起飛時間耽誤了近兩個小時;加上在大連又延誤了近3個小時,飛機抵達寧波時已經是6日凌晨2時05分,造成111名旅客滯留。機場方面為滯留旅客安排了食宿。 然而,當機場通知滯留旅客可以登機時,大部分旅客卻拒絕登機,要求航空公司給予他們500元的賠償(即相當于機票的全額)。南航寧波營業部在請示總部后,原則上同意向旅客補償150元。雙方僵持不下,最后,所有旅客均獲200元補償金。 孫先生是最后一批滯留旅客。他告訴記者,他們是在滯留過程中,看到電視新聞才想到要維護自己的權益。當晚,電視新聞播出了“深航出臺國內首個航班延誤現金補償標準”和“航班延誤最高賠付全票價”的消息。 作者:吳新建程超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