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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河(600737)重大事項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8日 06:0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一、近日公司在自查中發現了以往經營活動中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現進行如下披露:

  (一)、新疆屯河種業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01年3月出資180萬元與新疆屯河農牧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新疆華西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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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有限責任公司、新疆農業科學院園藝作物研究院共同設立新疆屯河番茄種業有限責任公司(更名為新疆屯河種業有限公司)。2001年11月,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本公司以240萬元、120萬元受讓新疆屯河農牧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新疆華西種業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股份,持有其90%股份,上述股權轉讓款本公司尚未支付,公司沒有及時披露對新疆屯河種業有限公司的投資,也未將其列入會計核算單位。

  1、企業名稱:新疆屯河種業有限公司

  2、住所:昌吉市烏伊東路33號

  3、法定代表人:韓啟新

  4、注冊資本:人民幣600萬元。

  5、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6、經營范圍:主要農作物常規種子、非主要農作物種子及各類配套生產資料銷售及相關技術咨詢,農副產品(除糧食、棉花)購銷,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繁育、銷售。

  7、成立日期:2001年3月16日

  8、主要股東:本公司持有其90%股份,新疆農業科學院園藝作物研究院持有其10%股份。

  9、主要財務指標:截止2003年12月31日,該公司的總資產為9,849,443.22元,負債為3,522,552.63元,股東權益為6,326,890.59元,2003年度實現主營業務收入3,168,116.26元,凈利潤為202,886.38元(未經審計)。截止2004年5月31日,該公司的總資產為10,055,469.28元,負債為3,979,164.82元,股東權益為6,076,304.46元,2004年1-5月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65,100.96元,凈利潤為-250,586.13元(未經審計)。

  (二)、新瑞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1999年10月與新疆屯河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香港高柏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新瑞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瑞公司”),本公司以從意大利進口的一條生產線出資153.8萬美元(折合人民幣1273.464萬元),投入新瑞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占其注冊資本的40%。公司沒有及時披露上述事宜,也沒有將其列入會計核算單位。

  1、企業名稱:新瑞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2、住所:河北省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

  3、法定代表人:何貴品

  4、注冊資本:366.43萬美元(實收資本205.32萬美元)

  5、企業類型:中外合資經營

  6、經營范圍:生產番茄制品、果醬、果菜汁飲料,銷售本公司自產產品

  7、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7日

  8、主要股東:本公司持有其40%股份,新疆屯河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其30%股份,香港高柏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份。

  9、主要財務指標:截止2003年12月31日,新瑞公司的總資產為141,623,442.77元,負債為180,138,155.92元,股東權益為-38,514,713.15元,2003年度實現主營業務收入69,549,928.51元,凈利潤為-24,107,309.48元(未經審計)。截止2004年5月31日,新瑞公司的總資產為132,680,511.78元,負債合計為171,555,967.48元,股東權益為-38,875,455.70元,2004年1-5月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8,413,528.60元,凈利潤為-360,742.55元(未經審計)。

  二、重大訴訟事項:

  本公司于2004年7月6日接到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04)寧民商初字第20號《民事裁定書》、《民事起訴狀》等法律文件,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訴訟事項基本情況

  訴訟受理日期:2004年6月25日

  訴訟機構名稱: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2、本案基本情況

  原告人:銀川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人:伊斯蘭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等出質人。

  起因及訴訟請求:2003年12月本公司將持有的新世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20.50%的股權質押給銀川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多家單位共同為伊斯蘭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在銀川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億元授信額度提供質押擔保(詳見2004年6月4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4年3月5日止,原告為伊斯蘭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辦理拆借10筆,融通資金4.3億元。原告于2004年6月23日向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起訴,要求伊斯蘭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清償所欠拆借本金利罰息,本公司等出質人承擔質押擔保責任,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3、案件目前進展

  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25日作出裁定:對本公司等出質人持有的新世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依法予以查封、凍結。

  公司將根據訴訟進展情況及時進行披露。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七月七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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