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600385)重大訴訟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7日 06:4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于2004年7月6日收到武漢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轉來的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23號《民事裁定書》,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有關本案基本情況: 原告:中國民生銀行深圳分行龍崗支行 被告:武漢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山東金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中國民生銀行深圳分行龍崗支行與被告武漢道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簽訂借款協議,借款金額為1600萬元,期限為2003年1月13至2004年1月13日。同日原告與被告山東金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連帶責任擔保協議。借款到期被告武漢道博股份有限公司未能辦理該筆借款的還款手續,2004年6月1日原告中國民生銀行深圳分行龍崗支行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二、訴訟請求:要求對被告的財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保全標的為1620萬元人民幣。 三、判決結果:凍結被告武漢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山東金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以1620萬元人民幣為限)。 四、備查文件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23號《民事裁定書》。 特此公告。 山東金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四年七月七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