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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強制公眾責任險要開“聽證會”?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7日 01:19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國際金融報記者 黃蕾

  如今,面對目前公眾責任險投保率如此低的現狀,建議推行強制公眾責任險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

  有人提出可以采取行政手段,通過把是否購買過公眾責任險作為通過消防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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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置條件,來大力推廣公眾責任險。

  呼吁推行強制公眾責任險的業內人士表示,公眾責任強制保險出臺后,今后如果發生重大事故,保險公司可以第一時間出面,為受害者“撐腰”。

  但是也有不少業內人士毫不諱言,“這樣做的結果可能會出現商家經營成本增加和商家把成本轉嫁到消費者頭上的情況!

  像這樣意見不統一的情況,同樣發生在消費者的身上。在采訪過程中,贊成和反對出臺強制公眾責任險的消費者幾乎各占一半。

  投贊成票的人們認為,以后萬一在公共場所發生意外,將能及時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而不用等很長時間才能拿到賠償金。這些消費者群體對于商家轉嫁經營成本一事不是太在意,他們認為這是必然的,也是值得的。

  而持反對意見的一群人則表示,隨著經濟的發展,商家的責任險意識越來越強,人們已經漸漸開始重視責任險,特別是公眾責任險,所以根本就沒有必要采取“強制”態度。況且,以立法形式推行強制公眾責任險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須要通過一定程序,其過程相當復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險專業教授表示,推行強制公眾責任險似乎有些不妥,畢竟,作為非強制保險險種,不宜采取強制措施強制保險,推廣公眾責任險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可以考慮通過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來促使業主主動購買公眾責任險,要通過各種渠道讓消費者可以很方便地知道哪些公共場所購買過公眾責任險,消費者在消費時,在得到安全優質的商品的同時,當然也有權知道他所處的公眾場所是否安全,這也是經營業主的法定義務。此外對沒有購買公眾責任險的業主,由于特殊原因政府在向受害人先行賠付后有必要向肇事企業追償已經支付的賠償金額,必要時,可以實行加倍追償的懲罰措施,絕不能讓缺乏基本社會責任的企業在經濟上占到便宜。

  隨著最近公共場所事故的頻發,一些商家也開始注意起公眾責任險。他們認為,為顧客上公眾責任險,雖然不像廣告促銷一樣能贏得即時效益、獲得顧客的更多關注和信賴,但是當顧客知道后,就會理解這是商家默默的關愛,同時,也是公司應對、轉嫁經營風險、維持正常經營和發展必不可少的緩沖和保護環節。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公司的一位負責人則表示,當前,制定強制性公眾責任保險,特別是火災公眾責任險,具有很強的可行性。一般而言,強制性保險的風險損失程度大,與社會公眾利益關系密切,通過市場手段推廣保險產品難以全面覆蓋風險,因此需要一定的行政強制手段促進該類險種的推廣。而且公眾責任保險責任范圍專一、費率水平不高,一旦依法確定為強制保險并廣泛推廣,并不會過多地增加企業經營成本,影響企業經營效益和地方經濟發展。

  針對專家、消費者、保險公司在這一問題上意見不一的情況,有業內人士站出來呼吁,既然要以立法形式推行強制公眾責任險,那么是否應該采取“聽證會”的形式,聽聽各方的意見,再作決定是否出臺強制公眾責任險。

  據記者目前了解到的情況,除有媒體報道稱廣東在推行強制公眾責任險方面稍有“動靜”外,其余幾個責任險試點省市仍處于“按兵不動”階段。

  《國際金融報》 (2004年07月07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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