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銀商刷卡之爭:商家艱難叫板行政壟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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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6日 09:07 中國新聞網 | |||||||||
商家拒刷信用卡事件背后,是一個充分競爭市場對一個行政壟斷市場的對抗,這種對抗的升級呼喚著政府和央行早日退出“刷卡消費” 深圳的銀商之爭進入一個“冷靜期”。隨著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成立的調查小組介入,當地商家暫停了準備于6月28日進行的“罷刷行動”——從今年5月開始,深圳商家不滿當地銀行單方面制定過高的刷卡手續費,雙方進行多次談判未果。事件于
“據說隨著政府的介入,銀聯方面可能會在刷卡資費上有所讓步,但我們并不抱樂觀的態度。以往的聯合罷刷,也不過是為了表達一下郁悶的心情。”深圳商家的行業代表向賓(化名)告訴本刊。 這似乎表明,在這場“銀商之爭”中,商家清醒地意識到自己所處的被動地位。 競爭和壟斷行業的天然糾紛 深圳商家是從1993年安裝第一批POS機(電子收款機系統)的。當時還沒有銀聯組織,商家和銀行都屬于一對一的關系。 “由于一家銀行用一臺POS機,鋪設一套系統,所以當時銀行向商家收取的刷卡收費率并不低。有的銀行收費甚至高達2%~3%。”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部一位職員說。 但在向賓看來,那時候商家倒還有選擇和談判的空間——由于各類銀行規模不同,堅持的刷卡收費率底線也不同。市場份額高的銀行會為了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堅守較高的收費底線。而中小銀行卻傾向于用低廉的資費換市場,在與商家的談判中,更容易降低費率。銀行也以商家的規模和資質,確定不同費率。 2002年,“為了統一各銀行的交易平臺,節省交易費用”,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糾紛似乎起于200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頒布了《中國銀聯入網機構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其中規定:對一般商戶,發卡行和銀聯網絡服務費為交易額的0.7%和0.1%;而對超市等特殊商戶,發卡行固定收益及銀聯網絡服務費比照一般類型商戶減半收取,分別為交易額的0.35%和0.05%.“此后,零售業的刷卡費率被統一提高成了1%。”向賓說。 而同時,刷卡銷售收入也在整個零售業的銷售收入中開始大幅上漲。2003年,全國銀行卡受理商戶從年初的15萬家增加到23萬家,通過中國銀聯轉接的銀行卡跨行交易筆數為12億筆,清算金額3805億元,比上年同比分別增長90.4%和112%。 “對于已經完全市場化的零售業來說,每筆交易要扣除1%的成本,已經威脅到行業的生存。”深圳零售業協會會員部的一位負責人說。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在為此專門發出的聲明中指出:2003年全國連鎖企業的平均利潤率僅為0.92%,其中連鎖超市的利潤率為0.64%。不到1%的利潤率,無法支撐高額的銀行卡手續費。 而在這場“銀商之爭”中被指責剝削過于嚴重的銀行業,似乎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1993年,央行開始推行金卡工程后,各銀行紛紛斥巨資打造銀行卡的前期業務--發行銀行卡,鋪設POS機……彌補成本的收入主要來自三個方面:持卡者交納的年費,持卡者因過期透支而支付的利息和滯納金,以及商戶使用刷卡系統而繳納的手續費。 在銀行卡行業最發達的美國,利息收入占到整個銀行卡業務的12.28%。但中國的銀行卡業務格局初成,大多數持卡人尚沒有透支消費的心理,銀行收取的利息和滯納金極為有限。大量的銀行卡對客戶是免費提供的,因此銀行獲得的年費收入很少。前兩項收入微薄,商家交納的手續費,因而成為銀行卡收回成本的重點。 利潤來源單一,使國內銀行的銀行卡業務入不敷出。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列出的一份賬單顯示:2003年銀行卡業務收入為3290萬元,扣除人事費用、固定資產折舊、呆賬、營業稅附加稅等成本,最終還虧損744萬元。 因此,單從成本數據上來看,銀商雙方似乎都有“不可調和”的理由。 “銀商之爭表面上看是兩大團體之間的利益之爭,實質上是相對充分競爭的零售業向壟斷的銀行業發出的挑戰,是市場化向非市場化的‘叫板’。”中國銀行有限公司(香港)宏觀經濟研究部研究員黃少明說。 央行親自參與費率分配 單從數據上看,很難判斷誰是誰非。但從雙方爭執的核心——費率入手,或許可以探詢銀商之爭的破解之道。 中國銀聯的監督員何海濤告訴記者,信用卡交易的完整流程涉及四方:收單銀行、商戶、發卡銀行和轉結中心(銀聯組織)。 其中,發卡行因為要承擔消費者先消費,后再將現款打入的時滯期(信用卡最短為50天),所以要墊付大量資金;另外還要支付做卡的成本,承擔持卡人賴賬和破產的風險;所以發卡行在手續費的收取上會享受比較高的比率,一般達總手續費的70%左右。當然,為跨行交易提供網絡平臺的銀聯組織也要收取一定的費用。因此商家要被抽取的1%費率中,包括發卡行收益+銀聯網絡服務費+收單服務費。 但具體費率的制定,始終有央行的參與。1996年4月1日,由人民銀行頒布的《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其中規定:信用卡交易手續費率不得低于2%。1999年3月1日,《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出臺,正式出現了按不同行業區分刷卡手續費的規定,手續費率最低為1%和2%。 2002年銀聯成立,央行對銀行業的介入以另一種方式出現,銀聯成了連接銀行與商家的惟一平臺。2004年3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批復的《中國銀聯入網機構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開始實施,該辦法分行業規定了銀行卡商戶結算手續費收費標準和分配辦法。這成了這次銀商之爭中,銀行和商家談判的底線。 但是,上述資費和分配比率的制定并沒有公開透明的程序,甚至相關各方并沒有真正形成協商的機制,“中國關于銀行卡手續費的制定程序非常模糊,這個過程并不像是一個形成契約的市場過程,而像是一個出臺文件的過程。”中國商業協會的一位人士說。據業內人士透露:《分配辦法》的資費標準雖然是由央行公布的,但具體方案仍然是由銀聯提供的。 因此,在這場爭辯中,銀聯成為商家主要聲討的對象。 2002年3月成立的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6.5億元人民幣,由80多家國內金融機構共同發起設立。對銀聯而言,一方面它隸屬于央行,具有監督和平衡國內銀行業的功能;另一方面,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又表明了它是一個盈利性機構。 雖然在《分配辦法》規定的刷卡費比例中,銀聯收費只占0.1%的比例,但在深圳,深圳銀聯的下屬公司——深圳市銀聯金融網絡有限公司,作為銀行方代表與商家簽定了格式合同——《特約商戶受理銀行卡協議書》。這樣,銀聯就封殺了商家和銀行進行談判的渠道。 因此在這次抗爭中,商家不但提出了具體要求降低的資費率,更提出了要打破銀聯壟斷,引入新的機制。“當市場只能有一個選擇的時候,就不可避免有某些嫌疑。應該引入第二個網絡公司,讓16家銀行和商家都有選擇。”向賓說。 行政壟斷的解決難題 提到轉結中心(銀聯組織)的壟斷,在世界各地并不是孤例。以美國VISA和萬事達卡國際組織為代表的全球六大品牌,幾乎壟斷了全球主要的銀行卡市場。其中VISA大約占有全球信用卡60%的市場。 “但這些銀聯組織的壟斷是銀行間自發形成的,它基于市場需要提供轉結服務,越做越大,直到今天成為不可或缺的機構。”萬事達中國區市場及業務發展總監陳啟彰說。 因此,這些組織一旦跟商家有了利益之爭,通常會選取談判或訴訟的方式解決。1996年,沃爾瑪、CircuitCity和西爾斯在內的數千家零售商曾以壟斷和刷卡費用過高對VISA、萬事達卡提起集體訴訟,2003年4月VISA和萬事達卡同意向零售商支付總額30億美元并下調借記卡的有關費用,才使該訴訟達成和解。 雖然經歷了漫長的訴訟和解階段,但商家并沒有通過拒刷這樣兩敗俱傷的手段解決。“因為畢竟這是市場契約,他們更愿意通過談判來解決。”陳啟彰說。 而在我國銀聯獨此一家的地位卻是由行政力量促成的。在高層的不斷關注和促成下,中國人民銀行正式提出了2002年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314”計劃——300個城市銀行卡聯網通用、100個城市銀行卡跨行通用、40個城市推行異地跨行的“銀聯”標識卡。 從銀行卡業務的興起,到銀聯的成立,始終伴隨著行政力量的鐵腕推進。6月中旬,在深圳的銀行和商家第一輪談判破裂后,國家發改委和央行又開始聯手成立調查小組,介入深圳銀商之爭。 深圳國內銀行同業公會負責人宣稱,《深圳市特約商戶類別細分》和《深圳市特約商戶受理銀行卡獎勵辦法》兩個征求意見稿,最遲會在6月底定稿。下月各銀行將執行新的刷卡手續費標準。但這些改變,仍然局限于費率標準的改良,還沒有觸及這場銀商之爭的內核,這是深圳商家并不愿看到的結果。 “如果形成費率的機制不改變,銀聯采取的方法可能會是研究再研究,考慮再考慮。而我們要求的是一個市場化,有競爭的收費定價體系。”向賓說。 陳曉 王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