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誤4小時內沒補償?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6日 08:25 上海青年報 | |||||||||
本報訊 (記者陳敏華 張良) “如果航班延誤3小時59分,是不是代表我們就要白等?”作為國內出臺航班延誤現金補償標準的“首吃螃蟹者”,深航昨天遭受了旅客的置疑:4小時以內的航班延誤旅客是否應該自己“消化”?
深航昨日推出顧客服務指南有關航班延誤補償條款明確指出:因深航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時間在4(含)到8小時之間,將補償不超過票價的30%;延誤8小時(含)以上的補償將不超過票價的100%。但是,對于延誤在4小時以內的航班,深航除了模糊的“超過2小時且正值用餐時間將免費提供餐飲服務”以及“延誤超過4小時將免費安排住宿休息”的說法外,航空公司并沒有明確的經濟補償標準。 事實上,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大多數情況下都不會超過4小時,很多旅客因此認為深航的條款并不實用,有很大的炒作之嫌。另外,條款中“不超過30%”和“不超過100%”的賠償沒有明確的說法,只規定了賠償上限卻沒有下限,具體賠付到手是1%還是10%全憑航空公司說了算。 記者為此專門致電深航詢問補償細節,得到的卻是深航有關部門踢皮球式的答復。記者非常疑惑:作為深航的工作人員,竟然對自己公司在全行業推行的“服務指南”條款表示沒辦法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