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鄉(600861)2003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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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5日 06:0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7元(含稅)
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07元,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0.056元 股權登記日:2004年7月8日 除息日:2002年7月9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04年7月15日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日期 北京城鄉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04年5月17日召開的200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于2004年5月18日的《上海證券報》。現將有關分紅派息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二、分紅派息方案 1、以2003年末公司總股本405,738,946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現金紅利0.7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28,401,726.22元。 2、發放年度:2003年度 3、發放范圍:截止2004年7月8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4、每股稅前紅利金額:0.07元 5、對于流通股個人股東,公司按20%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056元;對于流通股機構投資者及法人股股東,實際派發紅利為每股0.07元. 三、分紅派息的具體實施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04年7月8日 2、除息日:2002年7月9日 3、紅利發放日:2002年7月15日 四、分派對象: 截止2004年7月8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分紅派息實施辦法 (1)法人股股東的紅利由本公司直接發放。 (2)社會公眾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進行派發。 三、咨詢辦法: 咨詢電話:(010)68296588 傳真:(010)68296757 四、備查文件 本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城鄉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7月5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