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道炯:中國金融業改革創新、規范發展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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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3日 16:36 新浪財經 | |||||||||
2004年中日經濟高級論壇會議于7月3日在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203室召開,與會嘉賓就會議主題《金融改革與發展》展開熱烈的討論。下面是PECC中國金融委員會主席、前中國證監會主席、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周道炯先生的演講: 中國金融業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發展是很快的,成效也是顯著的。從銀行業看,由過去計劃經濟年代只能基本上起著出納、記帳作用已開始逐步轉變成為
目前投資開戶者達7000多萬戶,還有一大批證券公司,會計、律師事務所和投資咨詢公司等中介機構。投資基金業也有了一定的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公司、創業(風險)投資公司、產業投資公司等共300多家,總額已達3千億元。保險業近幾年有了迅猛發展,年平均增長30%以上,險種也多樣化。目前保費金額已突破6萬億元,年保險收入3000億元。此外,為了加快和妥善處理銀行不良資產,還成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進行了有效的工作。 中國金融業的快速發展,對促進改革開放、社會經濟發展、科技進步、資源合理配置、籌措低成本資金、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培育人才、增加國家稅收和擴大社會就業等方面都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這是有目共睹的。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一定要清醒地看到金融證券業存在的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后面的嚴峻挑戰。總體上看,中國金融證券業在法制、監管、自律、規范、人才、觀念、體制等方面都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有的還很突出。諸如銀行不良資產比例過高、資本充足率未達要求,機構龐大,人員過多,盈利水平低,內控和激勵機制不健全,大案、要案時有發生以及逃廢銀行債務現象嚴重;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股權結構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及時,甚至失真,中介機構自律不夠,市場過渡投機現象時有發生,監管力度不夠,有法不依,違法難究的現象仍然存在;保險市場存在無序競爭等等。總之,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是一個現實的迫切問題。為了在本世紀頭20年內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必須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中國金融業的改革創新和健康發展。我認為當前對以下幾個方面要特別重視和研究。 一、進一步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增強緊迫感和危機感,加快金融業的改革創新,迎接嚴峻挑戰。金融證券業是市場經濟的最前沿,競爭十分激烈,情況瞬息萬變。我國加入WTO前,已開放允許少數國外銀行、保險業進入的幾個大城市在客戶、人才、管理方面已遇到競爭,加入WTO后,三至五年,國外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將大踏步進入我國,毫無疑問競爭將越來越激烈。國內同行業之間的競爭早已開始,也將更趨激烈。優勝劣汰,適者生存是不可抗拒的規律。因此,下大力氣加快金融業的改革創新,諸如擴大直接融資比重,增加金融產品品種,積極創造條件,穩步吸引外國機構和資金進入中國金融證券市場,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加快基金業和債券市場的發展進程,探索金融由分業經營逐步轉向混業經營,逐步實現利率市場化以及加強金融風險防范等等應為當務之急。總之,商業銀行要辦成真正現代金融企業,證券市場、保險市場要逐步從新興市場走向成熟市場。 二、加快深化銀行體制改革。中央銀行和銀監會應該在貨幣政策、防范風險、宏觀管理職能、組織結構、人事資格審查任免上以及國際交流競爭方面考慮進一步深化改革,相互配合,協同動作,做到該監管的一定要監管住、管好,不該管、管不了的要放開。要尊重市場規律,有的應由協會等自律機構去管理。國有商業銀行主要應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內控機制、降低不良資產比例、大力提高效益、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方面下功夫、見成效。同時,要抓緊研究探索股份制改革,條件成熟后在國內或國外上市,建成在國際市場上具有競爭力的現代化商業銀行。國有政策性銀行應在進一步研究承擔國家政策職能上真正體現出來,有的要加大信貸投放比例,如進出口銀行以支持擴大出口。至于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應該總結提高,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有的應對外資和國內民營企業開放。要積極試辦民營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要高度重視農村信用社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在國家的支持下,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解決“三農”問題的積極作用。 三、加快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基礎。上市公司質量是證券市場的基石。目前已上市的1300家企業中,總體看,大體是兩頭小中間大,即規范、管理和效益都較好是少數,胡作非為,嚴重違法亂紀的也是極少數,相當多一部分上市公司屬于不規范之列,沒有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會計法”運作,有的雖然改制上市了,但出現“穿新鞋走老路”,集團公司和上市公司相互兼職過多,有的甚至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行政干預多等現象,股東大會作用削弱,中小投資者利益得不到很好保護,董事會社會性不強,外部董事比例低。有的集團公司隨意將上市公司資金調走、掏空,有的上市公司信息失真,決策失誤,損失嚴重。其原因很復雜,有主觀的,也有客觀的,有的問題在下邊,根子在上邊,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有些是難免的。 因此,對已上市公司要規定期限,督促其對照法律、法規自覺檢查總結,缺什么,補什么,該糾正的及時糾正,“亡羊補牢,尤為未晚”。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真正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管理層之間的權力制衡關系,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建立和規范上市公司分紅和退出機制。要建立嚴格信息披露制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欺騙股民的行為。拒不檢查糾正,繼續弄虛作假,違規違法的,一經發現必須嚴懲。要認真研究妥善解決國有股、法人股流通問題。這是中國證券市場進一步規范發展回避不了的問題,也是加入WTO后與國際接軌的必經之路。要從歷史和現實出發,兼顧國家、集體、股民三者利益,從有利于市場穩定的前提出發,制定方案,分布實施,不能一哄而起。對今后新上市的企業,一定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理,做到“三公”。對高新技術企業、民營企業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給予支持。同時,還應抓緊研究推出創業板(二板)市場。 四、加快債券市場、外匯市場和投資基金業的發展,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促進經濟全面發展。當前,中國金融業發展中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直接融資比重過低,近幾年,直接融資比重只占10—15%,且有下降趨勢,發達國家和地區直接融資比重都在50%以上,有的達到80%,甚至更多。我國居民金融資產只有15%左右用于股票、債券、基金等投資,85%以上都是存在銀行里。發達國家50%乃至80%個人金融資產是投在股票、債券、基金上。(如英國78.5%、美國76.4%、意大利64.3%、德國63%、日本48%)中國居民儲蓄已超過11萬億元,發展直接融資的潛力是很大的。這些業務的發展有利于融資渠道多元化,充分利用閑置資金,有利于促進金融市場體系的均衡發展,為居民和個人開辟新的投資渠道,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和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銀行風險。 這里就債券市場提一點建議,今后除了中央政府(財政)發行國債以外,應盡早立法或制定和修訂法規,允許地方政府和企業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發行一定數量的債券,用于產業(創業)投資。對某些專項或特別項目,比如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比如符合條件的“小城鎮”和城市公用建設等等,五年、八年、十年可以建成發揮效益的,可以探索發行八年、十年或十年以上的長期債券,建成取得效益后償還。這類項目關鍵是科學論證決策,不能隨心所欲、“長官意志”、一哄而起。美國當年西部大開發主要就是利用基金和債券方式籌資的,其做法和經驗可以研究借鑒。 近年來亞太地區很多國家和地區的專家學者積極探索建立和發行亞洲債券,這是十分有益的事,我們也應積極參與探索研究,期望早出成果。 五、證券中介機構要自律自強,迎接國際競爭。中國證券市場短短十幾年,能有今天這樣的局面來之不易。已在國際上排名第六、七,亞洲第二、三。應該說,作為籌資者和投資者“橋梁”的證券公司、會計、律師事物所和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努力和貢獻是分不開的。但是也應指出,中介機構也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有的還比較嚴重。如參與弄虛作假,挪用客戶保證金,違規違 法等敗壞證券市場聲譽,真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此外中國證券公司規模都比較小,有的只有幾億元資本金,最大的也只有八、九十億元,與國外同行數十億甚至幾百億美元根本不可比。證券公司股份制改革也沒有完全到位,地方、部門色彩仍然存在。目前,100多家證券公司,只有兩家證券公司上市,而且一家是由信托公司改名而來的。在國際國內激烈競爭中,證券公司要加快改革步伐,進一步自律規范,培養重視人才,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要優勝劣汰,做大做強,同時,爭取盡快改制后,有一批證券公司上市。會計、律師事物所也面臨一個改制和完善合伙人制度的問題,特別是要建立誠信形象尤為重要。六、加強金融證券市場法制建設,依法治市,強化監管,防范和減少風險。在20多年改革開放中,中國在金融、證券、保險方面已出臺了一大批法律、法規,諸如“中央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銀行監督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信托法”等等。總體上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或執法不嚴的問題。目前,銀行、證券業內部出現的問題,或者內外勾結出現的問題,有的問題是觸目驚心的,事后看一看,有不少問題都是有法不依或有規不循和管理松弛造成的。首先是增強法制觀念,進一步學習熟悉法律、法規知識,自覺遵法守法問題。監管當局應把依法治市,規范發展,實現“三公”原則,保護投資者、投保人、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作為自己的行動準則。其次,要有一只強有力的執法隊伍,真正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糾,要適當擴大監管部門執法的稽查權力,當然,對失職瀆職者亦應依法追究責任。三是要進一步完善各項法律、法規的協調與銜接,與此同時,要對原有的法律、法規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清理,對那些實際情況已發生變化,特別是加入WTO后不適應的亦應及時做必要的修訂和補充,有的要制定實施細則,有的法規要廢止。對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問題,作為發展中國家,我想從亞洲及近幾年其他地區發生的金融危機中的教訓,有幾點值得研究借鑒: 1、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更應注意泡沫經濟的產生,即房地產、股票市場價格暴漲,過渡投機; 2、對本國貨幣在資本項目下可兌換應當量力而行,循序漸進,不能不顧條件急于求成; 3、應根據國際收支大體平衡原則確定合理外匯匯率水平; 4、應控制國家外債總量、增長速度,注意改進外債結構。如外債過渡或中短期外債過大等都有可能發生債務危機,而影響經濟發展; 5、利用外資應注意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的合理比例。同時要注意加工工業項目不宜過多,要加大高科技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 6、既要切實加強對金融的監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又要減少行政對銀行的不適當干預。加強廉政建設,反對腐敗。 七、重視培育人才,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中國金融、證券、保險業在20多年改革開放中采取多種方式已培養了一大批人才,包括一部分高級人才,國際交流與合作也有一定的發展,但與新形勢要求還有很大差距。比如銀行業面臨的矛盾,一方面是機構龐大,人員過多,幾大國有商業銀行都是二三十萬人、四五十萬人。另一方面,高層次的管理人員,特別是熟悉國際金融業務的高級人才又相當缺乏。證券基金業同樣也是缺乏高管人才。國際國內激烈競爭最關鍵的 是人才的競爭,誰擁有一批真才實學、高素質的有用人才,誰就有可能是競爭中的優勝者。在加強國內財經院校建設和辦好崗位培訓的同時,要繼續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認真學習和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金融、證券、保險業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在中外合資的銀行、證券、保險企業中,更是我們直接學習的極好機會,要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