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金退出股市”毫無根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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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1日 12:16 新聞晚報 | |||||||||
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近日,滬深股市中出現“國有資金要強行退出股市”的傳言,為此,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新聞發言人接受了新華社記者專訪,對傳言予以澄清。 這位發言人說,國資委成立以來,一直關注和支持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并采取積極措施,支持國有企業規范改制上市,督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做強做大。
他說,前段時期股市中關于“國有資金要強行退出股市”的傳言毫無根據,國資委沒有出臺類似文件,也沒有這個打算。 他最后表示,國資委將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資本市場改革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并一如既往地支持國有企業通過證券市場獲得發展壯大,依法進行國有資本的運營,推進資本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 又訊備受各方關注的LOF(上市開放式基金)實施細則日前在進行了一次業內廣泛討論后已接近定稿。 這份《上市開放式基金發行及交易業務規則》共分8節31條。總則明確,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統稱上市開放式基金。 根據規則,上市開放式基金的發起人在向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提交設立申請材料前,必須預先向交易所提交申請文件并獲得上市承諾。在上市開放式基金的發行期內,交易所將持續掛牌定價銷售基金,投資者則可以利用有效的證券賬戶或基金賬戶,采用與認購封閉式基金相同的方式進行認購。基金發起人也可利用管理人、銀行及其他代銷機構的銷售渠道采用與現行開放式基金相同的方式銷售基金。但是,在上市開放式基金發行期結束并宣告成立后,交易所將不再接受投資人對上市開放式基金的認購。 上市開放式基金在出現多種情況下將被暫停上市:基金有效持有人數連續20個工作日達不到1000人、連續20個工作日最低基金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人民幣等。如果基金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上市,以及因違法、違規等行為被中國證監會責令終止的上市開放式基金將被終止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