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光明(600239)第十六次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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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1日 06:5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云南紅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四屆十六次董事會會議于2004年6月28日在昆明市召開,應到董事11名,實到10名,其中史寧生、丁峰峻、蘭炳炎、高學敏、侯永庭董事委托趙超董事參會表決,周長華董事委托趙興德先生參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會議由公司現任董事長趙超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經與會董事充分討論,形成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本公司2003年年度報告正文及摘要; 2、審議通過本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因公司2003年度發生虧損,本年度不分配,不轉增; 3、審議通過被收購公司(指本公司)董事會就收購事宜致全體股東的報告書; 4、審議通過聘請中和正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財務審計機構的預案; 5、決定于2004年8月3日召開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上述第1、2、4項須提交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云南紅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