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融監管機構達成備忘錄 力避真空和重復監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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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9日 06:35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八日電(記者李鵬)中國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三家金融監管機構二十八日公布監管分工合作備忘錄,明確各自在金融監管方面的職責,進行協調配合,避免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提高監管效率,鼓勵金融創新,以達到所有金融機構及其從事的金融業務都能得到持續有效的監管。 中國在金融領域實行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銀、證、保三家監管機構達成的備忘錄重
至于業界關注的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備忘錄也明確,應堅持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原則,對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團公司依據其主要業務性質,歸屬相應的監管機構,對金融控股公司內相關機構、業務的監管,按照業務性質實施分業監管。對產業資本投資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團,在監管政策、標準和方式等方面認真研究、協調配合、加強管理。 三家金融監管機構還就收集發布監管對象的信息、通報對監管對象的處罰、協調對外開放政策、加強創新產品監管的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做出了具體安排。 備忘錄明確,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任何一方與金融業監管相關的重要政策、事項發生變化,或其監管機構行為的重大變化將會對他方監管機構的業務活動產生重大影響時,應及時通告他方。若政策變化涉及到他方的監管職責和監管機構,應在政策調整前通過“會簽”方式征詢他方意見。對監管活動中出現的不同意見,三方應及時協調解決。 根據備忘錄,三家監管機構建立“監管聯席會議機制”,監管聯席會議成員由三方機構的主席組成,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由主席或其授權的副主席參加;三家監管機構還建立“經常聯系機制”,由三方各指定一個綜合部門負責人參加,為具體專業監管問題的討論、協商提供聯系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