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中偉
昨日,天宇電氣(000723)召開了年度股東大會,公司董事長尚衍國對天宇電氣第一大股東許繼集團有限公司(持有6423.6萬股國家股,占總股本的46.01%)欲出讓持有的天宇電氣全部國家股一事進行了情況說明。
2004年4月15日,許繼集團分別與美錦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和山西明坤科工貿集團有限公司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天宇電氣4150萬股(占總股本的29.73%)國有法人股出售給美錦集團;將持有的天宇電氣2273.6萬股(占總股本16.28%)國有法人股出售給明坤集團。之后,許繼集團將不再持有天宇電氣的股份。
對此,尚衍國董事長解釋說,許繼集團出讓股份主要有三個原因。首先是為了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根據許繼集團實際控制人許昌市政府的意愿,公司決定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天宇電氣2003年經審計每股凈資產值為1.733元,而根據公司與美錦集團和明坤集團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轉讓價格為每股3.89元,溢價達125%,從而實現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其次是為了合理配置資源,將許繼電氣做大做強。尚衍國稱,許繼集團同時控股許繼電氣和天宇電氣兩個主營業務相近的上市公司,除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同業競爭問題外,在資源配置方面存在一定沖突。為了實現公司戰略部署,合理配置資源,將許繼電氣做大做強,決定轉讓天宇電氣控股權。
再次,許繼集團經過認真考察,認為美錦集團有能力將天宇電氣做大做強。股權轉讓后,美錦集團將成為天宇電氣第一大股東。美錦集團具有較強的實力,其主營業務焦炭的生產經營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和廣闊的市場前景,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經營能力強,有能力也有實力將天宇電氣做大做強,并以此保護天宇電氣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此外,由于許繼集團曾于2003年3月21日發布過“許繼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受讓福州天宇電氣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州天宇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國家股的公告”,公告中公司稱“無意在三年內出讓擬受讓的天宇電氣國家股,也不會購買或委托他人購買天宇電氣的流通股份,更不會委托他人管理天宇電氣股份”。對于未能完全遵守此項承諾,許繼集團表示向廣大股東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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