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600073)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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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5日 06:2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無否決和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上海梅林正廣和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于2004年6月24日上午在本公司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14人,代表股份數為20406336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2。98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長呂永杰先生因公務授權委托周海鳴董事主持了會議,會議經審議并表決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200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204063366股,占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100%;棄權0股;反對0股。 二、審議通過200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204063366股,占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100%;棄權0股;反對0股。 三、審議通過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同意204063366股,占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100%;棄權0股;反對0股。 四、審議通過續聘上海立信長江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2004年度審計機構。 同意204063366股,占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100%;棄權0股;反對0股。 本次股東大會由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李志強律師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廣和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24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