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股份(600696)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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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4日 06:0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議案的情況,無新議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于2004年6月23日在上海虹葉酒店召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9人,代表股數21411993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2。8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董事、總經理陳翔先生主持。 二、提案審議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對會議提案進行審議并以書面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逐項表決,通過以下決議: 1、審議通過《公司200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21411573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數的99。99%;棄權4200股;反對0股。 2、審議通過《公司200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21411573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數的99。99%;棄權4200股;反對0股。 3、審議通過《公司200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同意21411573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數的99。99%;棄權4200股;反對0股。 4、審議通過《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經福建華興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本公司2003年度實現凈利潤27,884,194。83元。根據《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取10%法定公積金2,660,470。06元和5%法定公益金1,330,235。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10,245,523。87元,2003年度實際可供分配的利潤34,139,013。61元。 考慮公司2004年度經營目標和發展計劃需要以及股東的長遠利益,經股東大會審議決定,本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和公積金轉增股本。 同意21411573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數的99。99%;棄權4200股;反對0股。 5、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同意21411573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數的99。99%;棄權4200股;反對0股。 6、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會議采用累積投票制表決,審議通過該議案。 根據累積投票方法,選舉董事的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所持有的總表決權數為1927079442股。表決情況如下: 董事候選人陳隆基獲得表決權數330595738股,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董事候選人陳翔獲得表決權數199555738股,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董事候選人陳國強獲得表決權數199555738股,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董事候選人柯法誠獲得表決權數199555738股,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董事候選人陳代琛獲得表決權數199555738股,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董事候選人陳勇獲得表決權數199555738股,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董事候選人郭鐵民獲得表決權數199555738股,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董事候選人張白獲得表決權數199555738股,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董事候選人紀金華獲得表決權數199555738股,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根據累積投票方法,選舉監事的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所持有的總表決權數為428239876股。表決情況如下: 監事候選人吳二中獲得表決權數214115738股,當選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 監事候選人何愛珍獲得表決權數214115738股,當選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會議由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李志強律師進行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見證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見證書。 特此公告!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