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智召開200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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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3日 10:4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人李少林,為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智科技”)第二大股東,現持有面值為人民幣壹仟染佰叁拾陸萬染仟元(17367000.00元)的宏智科技非流通自然人股份,占宏智科技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一十五點七九(15.79%)。鑒于公司目前治理混亂和大幅虧損的實際情況,現有的全體董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2002年修訂)》,本人決定召集召開2004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以改選公司全體董事和股東代表監事。
2004年5月26日,本人將要求宏智科技董事會召開2004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提案以及相關議案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郵寄至宏智科技董事會,并已經同時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備案。 2004年6月9日,本人收到宏智科技董事會《關于對李少林提回復議召開我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回復》。回復中表示:請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公司與王棟的股東大會效力確認糾紛一案判決后,重新提出關于2004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提案。根據《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2002年修訂)》,本人定于2004年7月23日自行召開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有關會議內容和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2004年7月23日上午9:00 (二)會議地點:福州市湖濱路158號福州西湖大酒店三樓蘭亭閣 (三)會議內容: 1、審議關于改選公司董事的議案; 根據《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本人提請罷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全體董事,并提名以下人士為新的董事候選人:李曙、張念民、龍勝喜、劉佳、楊良偉、沈士團、舒強興、陳進、李保國。其中,沈士團、舒強興、陳進、李保國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董事候選人簡歷、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和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詳見附件2。 2、審議關于改選公司監事的議案。 根據《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本人提請罷免公司第二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并提名以下人士為新的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謝誠、郭峻。監事候選人簡歷見附件2。 (四)出席會議對象: 1、本公司董事、監事、候選董事、候選監事以及高管人員。 2、截止2004年7月16日下午交易結束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權委托代表出席。 (五)會議登記辦法: 1、登記時間:2004年7月22日 2、聯系地址:福州市東街33號16樓 3、聯系人:龔卉 電話:0591?7544198 傳真:0591?7620569 4、登記手續:個人股東持股東帳戶卡、持股憑證及個人身份證,委托出席的須持有授權委托書;法人股東持股東帳戶卡、法定代表人委托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出席會議代表的個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可以用信函或傳真方式進行登記。 (六)其他事項:與會股東食宿交通費自理。 特此公告 李少林 2004年6月22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 茲授權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單位(個人)出席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簽字):受托人(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委托人持有股數: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東帳號: 2004年月日 附件2:董事候選人簡歷、監事候選人簡歷、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和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李曙先生,男,45歲,大學本科,高級工程師,現任云南騰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深圳萊克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張念民先生,男,39歲,北京大學經濟學碩士,現任北京新世紀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曾任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總經理。 龍勝喜先生,男,42歲,高級會計師,曾任湖南五一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財務總監,參加并通過了中國證監會舉辦的上市公司董事培訓與考核。 劉佳女士,女,33歲,碩士學位,曾任長天集團副總裁,必嘉集團北京嘉潤世紀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楊良偉先生,男,39歲,大學本科,曾任中國寰球化學工程公司工作,現任北京海豚科技發展公司總經理。 沈士團先生,男,63歲,大學本科,教授,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博士導師,中國航空學會副理事長,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校長,曾兼任第九、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參加過中國證券業協會舉辦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培訓。 舒強興先生,男,56歲,會計學副教授,現任湖南大學投資理財系主任,新五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參加過中國證券業協會舉辦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培訓。 陳進先生,男,42歲,博士,教授,現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信息學院院長。多年來從事電子商務、金融電子化、計算機應用等方面的教學和科研工作。完成研究課題與工程建設三十多項,發表論文九十余篇。 李保國,男,39歲,大學本科,工程師,現任清華科技園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顧問;曾任日本 M E IKO公司中國業務經理,友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謝誠,男,40歲,碩士學歷,副教授,曾任湖北省地震局副研究員。 郭峻,女,35歲,現任長沙理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理,曾任香港意華泰中國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李少林現就提名沈士團為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智科技”)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宏智科技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宏智科技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宏智科技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宏智科技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宏智科技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宏智科技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宏智科技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宏智科技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宏智科技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李少林 2004年5月26日于福州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李少林現就提名舒強興為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智科技”)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宏智科技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宏智科技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宏智科技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宏智科技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宏智科技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宏智科技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宏智科技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宏智科技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宏智科技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李少林 2004年5月26日于福州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李少林現就提名陳進為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智科技”)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宏智科技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宏智科技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宏智科技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宏智科技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宏智科技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宏智科技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宏智科技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宏智科技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宏智科技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提名人:李少林 2004年5月26日于福州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李少林現就提名李保國為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智科技”)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宏智科技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宏智科技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宏智科技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宏智科技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宏智科技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宏智科技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宏智科技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宏智科技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宏智科技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李少林 2004年5月26日于福州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沈士團,作為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沈士團 2004年5月25日于北京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舒強興,作為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舒強興 2004年5月24日于長沙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陳進,作為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陳進 2004年5月25日于北京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李保國,作為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李保國 2004年5月25日于北京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