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增長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第三次分紅預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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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3日 02:14 證券時報 | ||||||||||
嘉實增長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7月9日,已于2003年12月29日和2004年3月2日進行了兩次基金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額累計分配0.41元。分紅后,截止2004年6月22日單位基金資產凈值為1.140元,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9,717.90萬元。根據《嘉實理財通系列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業務規則》的有關約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進行第三次基金收益分配。現將收益分配的具體事宜預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經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復核,本公司擬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單位派發現金紅利0.50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2004年6月25日 2、除息日:2004年6月28日 3、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29日 4、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單位資產凈值(NAV)確定日:2004年6月28日。 5、現金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4年6月30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4年 6 月 29 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以2004年 6 月28日的單位基金資產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本公司對紅利再投資所轉換的基金份額于2004年 6 月 29日進行確認并通知各銷售機構。2004年 6 月 30 日起可以查詢、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和紅利再投資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以前(含權益登記日當天)申購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以前(含權益登記日當天)贖回的基金份額將不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嘉實成長收益證券投資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紅利再投資方式。 3、投資者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含2004年 6月25 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4、由于支付收益分配時將發生一定的銀行轉賬等手續費用,為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本公司決定:當持有人的現金紅利小于100元時,基金注冊登記人將持有人的現金紅利按2004年6月 28 日的單位基金資產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七、咨詢辦法 1、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harvestasset.com。 2、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10-65185566。 3、向各代銷機構查詢:中國銀行、深圳發展銀行、興業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漢唐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閩發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特此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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