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600173)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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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2日 06:2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黑龍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6月
二、議案審議情況 本次大會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審議通過了《關于黑龍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牡丹江水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商標的許可合同》的議案。 大會以2,075,000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由于該事項為關聯交易,關聯股東予以回避,未參加表決。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律師施念清見證,并發表法律意見,出具法律意見書,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二OO四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項以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了表決,由于該項議案為關聯交易,故公司股東牡丹江水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回避。公司股東代表,監事及律師按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監票,當場公布表決結果。議案審議通過的表決票數均符合公司章程規定,其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黑龍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6月21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