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業(000663)為他人提供擔保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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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2日 06:2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擔保情況概述 經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0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上述股東大會決議,2004年6月17日,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福州市南門支行簽定《保證合同》,為福建省新大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向中國工商銀行福州市南門支行申請的,金額為人民幣伍仟萬元、期限由2004年6月17日至2005年6月15日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截止2004年6月21日,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金額為人民幣42157萬元。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福建省新大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注冊資金:人民幣85,000,000元;法定代表人:王晶;公司的經營范圍:高科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及相關投資;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經營對銷貿易和轉口貿易,汽車(不含小轎車)經營。該公司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截止2003年12月31日,福建省新大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資產總額159345.61萬元,負債總額87774.41萬元(其中:短期借款71577.91萬元,長期借款7000萬元),凈資產71571.20萬元,該公司2003年度實現利潤總額2465.48萬元。經聯合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02年8月審定,福建省新大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2001年度資信等級為AA級,有效期至2003年6月30日。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本次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為為2004年6月17日至2005年6月15日,金額為人民幣伍仟萬元。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擔保是為了滿足公司生產經營及長期發展的資金需要,根據公司股東大會決議,與福建省新大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進行的相互貸款擔保行為。通過對福建省新大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資信狀況進行充分了解后,公司董事會認為:福建省新大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具備償還該筆債務的能力,同時本次擔保屬于相互貸款擔保中,不會對公司產生較高的貸款擔保風險。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數量 到目前為止,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42157萬元,無逾期擔保情況,占公司2003年末凈資產的126.08%,已經違反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2003]56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為此,公司將依照公司第三屆董事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整改方案對公司對外擔保進行逐步縮減。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6月21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