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
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上海匯麗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二 O O三年度股東大會于二 O O四年六
月十六日在上海匯麗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召開。出席股東大
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9人,持有股份數(shù)9,365.8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
的51.60%(其中 B股股東3人,代表股份數(shù)15.8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0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二、議案審議情況:
經大會審議表決,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并通過公司《200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9,365.81萬股(其中 B股15.81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
權總股數(shù)的100%,反對0股(其中 B股0股),棄權0股(其中 B股0股)
(二)、審議并通過公司《2003年度監(jiān)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9,365.81萬股(其中 B股15.81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
權總股數(shù)的100%,反對0股(其中 B股0股),棄權0股(其中 B股0股)
(三)、審議并通過公司《2003年度財務決算》
同意9,365.81萬股(其中 B股15.81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
權總股數(shù)的100%,反對0股(其中 B股0股),棄權0股(其中 B股0股)
(四)、審議并通過公司《2004年財務預算方案》
同意9,365.81萬股(其中 B股15.81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
權總股數(shù)的100%,反對0股(其中 B股0股),棄權0股(其中 B股0股)
(五)、審議并通過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上海匯麗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經上海眾華滬銀會計師事務
所按中國會計制度審計,本公司2003年度實現(xiàn)凈利潤為657.56萬元。按
10%提取法定公積金56.22萬元(含子公司提取數(shù)),按5%提取法定公益
金28.11萬元(含子公司提取數(shù)),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6,023.37萬元,累
計可分配利潤6,596.61萬元。
經德豪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按國際會計準則審計,本公司2003年度
實現(xiàn)凈利潤979.30萬元,2003年末未分配利潤為-774.5萬元。
根據(jù)境內、外審計報告孰低分配原則,本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也
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同意9,365.81萬股(其中 B股15.81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
權總股數(shù)的100%,反對0股(其中 B股0股),棄權0股(其中 B股0股)
(六)、審議并通過公司《關于續(xù)聘200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2004年度公司決定續(xù)聘上海眾華滬銀會計師事務所、德豪國際會計師
事務所作為公司境內、境外的審計單位。
同意9,365.81萬股(其中 B股15.81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
權總股數(shù)的100%,反對0股(其中 B股0股),棄權0股(其中 B股0股)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上海金茂律師事務所陳崢宇律師、韓春燕律師見
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
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東大會未有股東提出新提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
合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合法
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上海匯麗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金茂律師事務所關于上海匯麗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
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上海匯麗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六月十八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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