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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邦制藥(002004)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8日 06:3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華邦制藥(002004)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CHONGQING HUAPONT PHARM. CO., LTD

  (重慶市歇臺子南方花園科園四街55號)

  保薦機構(上市推薦人):

  第一節 重要聲明與提示

  重慶華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華邦制藥”、“公司”或“發行人”)董事會保證上市公告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全體董事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依法履行誠信和勤勉盡責的義務和責任。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有關事項的意見,均不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查閱2004 年6月2日刊載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的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摘要,及刊載于巨潮資訊網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全文。

  第二節 概覽

  一、股票簡稱:華邦制藥

  二、股票代碼:002004;滬市代理代碼:609004

  三、股本總額:88,000,000.00股

  四、可流通股本:22,000,000.00股

  五、本次上市流通股本:22,000,000.00股

  六、發行價格:9.60元/股

  七、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八、上市時間:2004年6月25日

  九、股票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保薦機構(上市推薦人):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十一、對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證監發行字[2004]66號《關于核準重慶華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的法人股和自然人持有的未流通股份暫不上市流通。

  十二、本公司第一大股東對所持股份自愿鎖定的承諾: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第一大股東張松山承諾,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要求或接受本公司回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節 緒言

  本上市公告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7號?股票上市公告書》而編制的,旨在向投資者提供有關本公司和本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發行字[2004]66號文核準,本公司于2004年6月7日采取全部向深市、滬市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的方式成功發行了2,200萬人民幣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9.60元。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重慶華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證上[2004]32號)批準,本公司2,200萬股社會公眾股將于2004年6月25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股票簡稱“華邦制藥”,股票代碼“002004”。

  本公司已于2004年6月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刊登了《招股說明書摘要》,招股說明書正文及其附錄刊載于巨潮資訊網站(http://www.cninfo.com.cn),前述招股文件刊登距今不足三個月,故與其重復的內容不再重述,敬請投資者查閱上述文件。

  第四節 發行人概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重慶華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稱:CHONGQING HUAPONT PHARM. CO., LTD

  3、法定代表人:張松山

  4、注冊資本:8,800.00萬元

  5、設立日期:2001年9月19日

  6、注冊地址:重慶市歇臺子南方花園科園四街55號(郵政編碼:400041)

  7、經營范圍:生產、銷售片劑、硬膠囊劑、小容量注射劑、軟膏劑、乳膏劑、凝膠劑、月桂氮卓酮原料藥、溶液劑、他扎羅汀、阿維A、噴昔洛韋原料藥(以上經營范圍按許可證核定期限從事經營),精細化工、生物化學、試劑產品開發及自銷(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前置許可或審批的項目除外),藥品研究,銷售化工產品及原料(不含化學危險品)、香精、分析儀器、電子計算機及配件、日用百貨、普通機械、建筑材料、裝飾材料、五金、交電。

  8、主營業務:研發、生產和銷售皮膚科、結核科及腫瘤科化學藥品

  9、所屬行業:醫藥制造業

  10、聯系電話:023-68695322

  11、傳真號碼:023-68600738

  12、互聯網網址:http://www.huapont.com.cn

  13、電子信箱:huapont@huapont.com.cn

  14、董事會秘書:彭云輝

  二、歷史沿革

  公司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渝府[2000]144號文《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市經委為股份有限公司審批機構的批復》,重慶市經濟委員會渝經企指[2001]13號文《關于同意重慶華邦制藥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設立為重慶華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批準,由原重慶華邦制藥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發行字[2004]66號文核準,本公司于2004年6月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向深市、滬市二級市場投資者以定價配售的方式成功發行了2,200萬股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幣普通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9.60元。此次發行完成后,本公司的總股本為8,800.00萬股,注冊資本8,800.00萬元。

  三、發行人主要經營情況

  本公司目前主營業務為研發、生產和銷售皮膚科、結核科及腫瘤科化學藥品。

  (一)本公司的競爭優勢及劣勢

  1、產品競爭優勢和規模優勢

  本公司于2000年3月被國家科技部認定為全國重點高新技術企業,于2000年2月整體通過GMP認證,1999?2002年連續四年被重慶市政府列入“重慶工業企業50強”。公司目前可生產片劑、膠囊劑、軟膏劑、凝膠劑等7種劑型以及原料藥共37個品種,其中國家級新藥有他扎羅汀、噴昔洛韋乳膏、阿維A膠囊、費安、費寧等14個品種。二類新藥他扎羅汀及其凝膠劑項目,先后被國家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列入國家創新基金項目、被國家科技部列入國家新產品計劃、被國家計委列入國家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

  2、新產品儲備的優勢

  目前正在開發、研制的新藥共有28個,包括6個化學藥品第一類、9個化學藥品第三類、3個化學藥品第五類、5個化學藥品第六類、4個中藥天然藥物第五類、1個中藥天然藥物第六類,涉及銀屑病藥、抗角化異常性皮膚病藥、抗真菌藥、甾體激素類藥、抗腫瘤藥、抗結核藥、降血脂藥、胃腸動力藥、鎮靜催眠藥、免疫調節藥物等多個品種或領域,這些新藥為未來企業的發展做好了產品儲備,有利于公司“現有產品多元化、后續產品多層次化”的研發和生產格局的形成。

  3、生產技術優勢

  本公司在藥品制劑生產的過程中運用了低溫定向蛋白水解技術、環糊精包合技術、脂質體制備技術、超微粉碎技術、凝膠制劑技術、緩控釋制劑、相轉移催化、催化炔化等在內的許多核心技術(均為非專利技術)。上述技術均為本公司主要核心技術人員所研究開發,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個別技術在國內處于獨家享有的地位。

  4、研發優勢

  公司擁有一批包括高工、博士、碩士在內的高素質研發隊伍,自1992年公司成立伊始,便致力于研究維甲酸系列化合物的研究及其在醫藥領域中的應用,研制開發出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維甲酸類藥物和其他皮膚科藥物,并在結核科藥物與腫瘤科藥物方面擴大藥品研發、生產范圍。同時公司與眾多的大學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廣泛的技術合作關系,為公司下一步發展儲備了技術優勢和產品優勢。公司已先后自主、合作研制開發了14個國家級新藥。

  5、銷售優勢

  經過10年的持續發展,本公司打造出一支專業性極強、業務水平很高的銷售隊伍,創新發展了處方藥的營銷模式,建立起一個覆蓋全國的市場營銷體系,與1,500多家商業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目前,本公司正在進一步整合市場分銷渠道,增強銷售力量,滿足銷售收入快速增長的要求。

  6、管理文化的優勢

  公司目前經營管理高層成員共6人,其中博士2名、擁有高級職稱者3名,平均年齡38歲左右。高層管理者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管理經驗,是一個團結敬業、精通專業的領導集體。多年來以“誠信為本,興華夏之邦;科學立業,筑健康長城”為宗旨,并在此基礎上確立了學習型和知識型企業的運營理念。

  7、財務狀況良好

  本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始終注重對財務狀況的監控,本著持續發展、財務穩健和提高抗風險能力的原則,使公司保持了良好的財務結構和較強的融資能力。2003年12月31公司資產負債率為35.45%(按母公司報表計算),資產負債結構適中;公司無任何資產對外擔保的情況,資產的整體變現能力很強;公司擁有AAA級的資信等級和一定的銀行授信額度,能滿足突發的現金支出需求;同時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大量現金流也為公司償還債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本公司的競爭劣勢

  雖然公司在皮膚科、結核科和腫瘤科藥品的細分市場中具有上述競爭優勢,但與國內某些大型制藥企業及跨國制藥企業相比,所涉及的醫藥專科領域及藥品品種較少,生產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

  盡管本公司的研發能力、銷售能力與現階段的規模相匹配,但從長遠發展角度考慮,要大幅度實現規模的擴張與核心競爭力的提高,現有研發費用、市場開發費用的投入均顯不足,與跨國醫藥企業相比,公司在自主開發能力和營銷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四、主要財務指標

  公司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指標見“第八節 財務會計資料”。

  五、公司的知識產權和特許經營情況

  (一)專利與專有技術

  本公司目前無專利。公司分別于2002年9月9日、2002年10月9日、2002年12月6日、2002年12月6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包含酮康唑和鹽酸荼替芬的組合物、含左西替利嗪和抗過敏藥物溶液劑、依托泊甙腸溶緩釋固體分散制劑及其制備方法、治療銀屑病的藥物組合物專利申請,申請號分別為02129392.9、02130823.3、02153962.6、02153960.X,分別主要用于保護復方鹽酸萘替芬乳膏、鹽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液、依托泊苷緩釋片、復方HB-16T乳膏等公司在研產品。公司于2003年2月26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二苯乙烯衍生物有機胺鹽及其制備方法、用途和藥物組合物”的發明專利申請,申請號為03105355.6,主要用于保護公司在研產品(國家第一類新藥,主要用于治療銀屑病)。

  本公司擁有以下專有技術:低溫定向蛋白水解技術、環糊精包合技術、脂質體制備技術、超微粉碎技術和凝膠制劑技術、緩控釋制劑、相轉移催化、催化炔化等非專利技術。

  (二)特許經營權

  原重慶華邦制藥有限公司2000年2月整體通過GMP認證,取得了《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為D0241;本公司武隆分公司于2002年12月5日取得了《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為D1960。

  2000年12月22日,原重慶華邦制藥有限公司取得了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證號為渝Xyz20000017,有效期至2005年12月21日,本公司于2001年11月16日辦理完畢變更手續。

  有關知識產權、政府特許經營權等詳細內容請查閱2004年6月2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說明書全文。

  六、財政稅收優惠政策

  (一)稅收優惠政策

  公司所得稅稅率為15%,公司的分公司???華邦武隆分公司所得稅法定稅率為33%。

  公司為注冊于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重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已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認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4]001號《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并經重慶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地方稅務局批復,公司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征收。

  根據國家稅務局國稅發[2000]13號《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規定,經重慶市地方稅務局審核批準,公司2001年、2002年和2003年,國產設備投資分別抵免當期所得稅82.17萬元、61.35萬元和58.10萬元。

  (二)財政優惠政策

  2000年9月30日,公司與國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簽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無償資助項目合同》,根據合同,該中心為公司他扎羅汀及其凝膠劑項目無償提供資金70萬元。2000年9月,公司收到49萬元;2002年7月,該項目通過驗收,公司收到剩余款項21萬元,合計70萬元,一并沖減管理費用???產品研制費。

  2002年11月4日,國家科學技術部、財政部聯合下發國科發計字[2002]390號《關于下達2002年度第二批科技三項費用的通知》,下達2002年度第二批科技三項費用撥款項目名單,其中向本公司二類新藥他扎羅汀凝膠項目撥款50萬元。公司已于2002年12月收到此款項,并沖減管理費用???產品研制費。

  2002年11月4日,國家計委與財政部聯合下發計高科[2002]2486號《關于下達2002年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經費指標計劃的通知》。本公司于2003年4月30日收到由重慶市財政局撥付的國家二類新藥他扎羅汀原料及制劑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項目撥款300萬元,并計入專項應付款。

  2003年7月9日,公司與重慶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簽訂《重慶市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根據合同,重慶市科委為公司銀屑病治療新藥HP-001的研究開發項目提供資金8萬元。本年度公司收到該筆款項,計入專項應付款。

  2003年根據國家計委計投資[2003]267號文件及財政部財企[2003]105號文件,由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投入700萬元,用于“國家二類新藥他扎羅汀原料及制劑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建設,本公司于2003年下半年收到560萬元,并計入專項應付款。

  第五節 股票發行與股本結構

  一、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情況

  1、股票種類:人民幣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

  3、發行數量:2,200萬股

  4、每股發行價格:9.60元

  5、募股資金總額:21,120萬元

  6、發行方式:全部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

  7、發行對象:于招股說明書摘要刊登當日(2004年6月2日)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或上海證券交易所已上市流通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的收盤市值總和(包括可流通但暫時鎖定的股份市值)不少于10,000元的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投資者同時持有的滬市、深市二級市場的股票市值不合并計算

  8、發行費用總額:928.00萬元(含承銷費、審計費用、律師費、上網發行手續費、發行審核費等)

  9、每股發行費用:0.42元

  二、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承銷情況

  本次公開發行的2,200萬股社會公眾股的配號總數為65,783,370個,中簽率為0.0334431027%。其中,二級市場投資者認購21.742,276股,其余257,724股由主承銷商包銷。

  三、本次上市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募股資金的驗資報告

  (一)驗資報告

  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募股資金出具的川華信驗(2004)18號《驗資報告》全文如下:

  重慶華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我們接受委托,審驗了貴公司截至2004年6月14日止的新增注冊資本實收情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協議、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資,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驗資資料,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是全體股東及貴公司的責任。我們的責任是對貴公司新增注冊資本的實收情況發表審驗意見。我們的審驗是依據《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1號一驗資》進行的。在審驗過程中,我們結合貴公司的實際情況,實施了檢查等必要的審驗程序。貴公司原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6,000,000.00元,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4]66號文核準,公司于2004年6月7日公開發行2,2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發行價格9.6元/股。同時,根據貴公司2003年2月25日召開的200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和修改后的章程,貴公司申請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22,000,000.00元,變更后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88,000,000.00元。經我們審驗,截至2004年6月14日止,貴公司應收到其股東投入的募集資金為人民幣211,200,000.00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共計9,270,540.50元后,貴公司實際收到其股東投入現金凈額為人民幣201,929,459.50元,其中:記入股本為人民幣22,000,000.00元,記入資本公積為人民幣179,929,459.50元。

  同時我們注意到,貴公司本次增資前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6,000,000.00元,已經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以川華信驗[2001]084號《驗資報告》予以審驗。截至2004年6月14日止,連同本次驗證的注冊資本實收金額人民幣22,000,000.00元,變更后的累計注冊資本實收金額為人民幣88,000,000.00元。

  (二)募股資金入賬情況

  入賬時間:2004年6月14日

  1、入賬賬號:087852120100304012742

  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重慶分行學府路支行

  入賬金額:104,120,000.00元

  2、入賬賬號:3100026029022114060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重慶市九龍坡區支行歇臺子分理處

  入賬金額:100,000,000.00元

  四、上市前股權結構及各類股東的持股情況

  (一)本次上市前公司股權結構

  (二)本次上市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

  第六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

  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技術人員的簡介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技術人員均為中國國籍,相互之間不存在配偶關系、三代以內直系和旁系親屬關系。

  (一)董事

  (二)監事

  (三)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四)核心技術人員

  二、持股情況說明

  (一)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及核心技術人員持股情況

  (二)董事、監事、高管及核心技術人員家屬持股情況

  公司董事長張松山先生與股東趙丹琳女士為配偶關系,股東黃維敏女士為股東趙丹琳女士的母親,股東崔太安先生為股東趙丹琳女士的妹夫,股東黃維敏女士與股東黃維寬先生為姐弟關系,股東黃維寬先生與股東平偉女士為夫妻關系。如下圖所示:

  上述人員持股情況如下表:

  除上述親屬關系外,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與股東之間無其他關聯關系。

  本公司目前未安排認股權計劃。

  三、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的承諾

  本公司董事長張松山先生、董事兼總經理潘明欣先生、董事楊維虎先生、董事陳敏鑫先生、董事吳必忠先生、董事財務總監李至女士、副總經理呂立明先生、監事谷川威先生和監事于云健先生,均鄭重承諾: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以及擔任本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職務期間及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第七節 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

  一、同業競爭

  本公司與各股東單位及其控股企業等關聯方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

  公司的前三大股東均已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

  發行人律師、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對本公司同業競爭情況發表了意見,認為本公司不存在同業競爭。

  二、關聯交易

  (一)正在執行的關聯交易

  1、2002年2月,本公司向原重慶武隆縣匯邦科技有限公司(現為重慶市匯邦旅業有限公司)出租1,200平方米辦公用房,租金為2,500元/月,期限5年。

  2、2002年5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漢邦藥業公司租賃重慶高科集團有限公司(渝高公司第一大股東)1,619平方米廠房,租賃價格為第一、二年5元/m2/月,第三年后15元/m2/月,期限10年。

  3、2003年3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漢邦藥業公司租賃重慶高科集團有限公司(渝高公司第一大股東)1,619平方米房屋作倉庫,租賃價格為10元/m2/月,期限一年。

  4、2004年1月,本公司與控股子公司漢邦藥業公司租賃重慶高科集團有限公司1,619平方米房屋作倉庫,其中本公司租賃1000平方米,漢邦藥業公司租賃619平方米,租賃價格為10元/m2/月,期限一年。

  (二)報告期內執行完畢的關聯交易

  (三)規范和減少關聯交易措施

  本公司已建立武隆分公司,由其取代重慶武隆縣匯邦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供應本公司生產所需的化學原材料;《公司章程(修正草案)》對關聯交易決策權力與程序作了嚴格規定。

  (四)有關中介機構和獨立董事對關聯交易發表的意見

  本公司獨立董事、發行人律師、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會計師對本公司的關聯交易發表了意見,認為本公司的關聯交易披露充分,相關決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損害非關聯股東的利益。

  公司關聯交易的具體內容請查閱2004年6月2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說明書全文。

  第八節 財務會計資料

  公司截止2003年12月31日的財務會計資料已于2004年6月2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的本公司《招股說明書摘要》中。投資者欲了解詳細內容,請查閱上述報紙或刊載于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說明書全文及附錄。

  一、注冊會計師意見

  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接受委托,審計了公司2001年12月31日、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2001年度、2002年度、2003年度的利潤表,2002年度、2003年度的現金流量表,并出具了川華信審[2004]綜字066號《審計報告》,發表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意見摘錄如下:

  “我們認為,上述會計報表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華邦公司2001年12月31日、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01年度、2002年度、2003年度的經營成果和2002年度、2003年度的現金流量。”

  二、簡要會計報表

  (一)合并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二)合并利潤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三)合并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三、會計報表附注

  本公司會計報表附注等有關內容,請查閱2004年6月2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說明書全文與附錄。

  四、主要財務指標

  本公司的主要財務指標如下表:

  [注]資產負債率指標按母公司報表計算。

  第九節 其他重要事項

  一、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嚴格依照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規范運行,生產經營情況正常,本公司所處行業和市場無重大變化,主要業務發展目標的進展狀況正常,主要產品價格無重大變化。

  二、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沒有進行重大對外投資,無重大資產(股權)收購、出售行為。

  三、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的重大會計政策和會計師事務所沒有發生變化。

  四、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案件,亦沒有可能面臨的重大訴訟和索賠要求。

  五、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受到任何刑事起訴,亦沒有尚未了結或可能發生的刑事訴訟事項。

  六、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住所沒有發生變更,未發生新的重大負債,并且重大債項未發生變化。

  七、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的稅收政策未發生變化。

  八、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公司第一大股東張松山承諾,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要求或接受本公司回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九、根據《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公司承諾上市后三個月內在《公司章程》內載入如下內容:

  1、股票被終止上市后,公司股票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

  2、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規定。

  十、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沒有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之重大事項。

  第十節 董事會上市承諾

  本公司董事會承諾將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承諾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本公司將真實、準確、完整、公允和及時地公布定期報告,披露所有對投資者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并接受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監督管理。

  (二)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對股票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的任何公共傳播媒介中出現的消息后,將及時予以公開澄清。

  (三)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如發生人士變動或持有本公司股票發生變化時,在報告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同時向投資者披露。

  (四)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將認真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批評,不利用已獲得的內幕消息和其他不正當手段直接或間接從事發行人股票的買賣活動。

  (五)本公司沒有無記錄的負債。

  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將按照有關規定,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兩個月內簽署《董事(監事)聲明及承諾書》并送達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

  第十一節 保薦機構(上市推薦人)及其推薦意見

  一、保薦機構(上市推薦人)情況

  1、名稱: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史潔民

  3、地址:青島市東海西路28號

  4、電話:0532-5023857

  5、傳真:0532-5023750

  6、聯系人:龐東、葉欣、叢龍輝

  二、保薦機構(上市推薦人)意見

  本公司保薦機構(上市推薦人)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認為:發行人章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發行人本次股票發行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已具備上市條件;發行人董事了解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及股票上市協議規定的董事義務與責任;發行人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結構、制定了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與保密制度。

  保薦機構(上市推薦人)已對上市文件所載的資料進行了核實,確保上市文件真實、準確、完整,符合規定要求,保證發行人的上市申請材料、上市公告書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保證對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保薦機構(上市推薦人)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保薦機構(上市推薦人)愿意推薦發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保證不利用在上市過程中獲得的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為自己或他人謀利益。

  重慶華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18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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