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上海復星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復星轉債”募集說明書發(fā)行條款,根據《暫行辦法》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本次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之后,因送紅股、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fā)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可轉債轉股增加的股本)使股份或股東權益
發(fā)生變化時,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
送股或(和)轉增股本: P I= P0/(1+ n);
配股: P I=( P0+ A K)/(1+ k);(如增發(fā)需除權,其調整公式與配股一致)
兩項同時進行: P I=( P0+ A K)/(1+ n+ k);
其中: P0為初始轉股價, n為送股率或(和)轉增股本率, k為增發(fā)新股或配股率, A為增發(fā)新股價或配股價,PI為調整后轉股價。調整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其后一位實行四舍五入。
根據上述規(guī)定,公司在2004年6月24日實施2003年度每10股轉增10股的轉增股本方案后,復星轉債初始轉股價格也相應由原來的每股人民幣10.06元調整為每股人民幣5.03元。
復星轉股(181196)恢復交易日與轉股價格生效日為2004年6月24日。
特此公告。
上海復星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00四年六月十七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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