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發行禁令能否規避貸款風險?(新聞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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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8日 06:16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安明靜 發自北京 限制棉花收購企業入市無疑會降低整個市場的流動性,同時影響它作為發現價格、規避風險的作用,缺少流動性的市場有可能交易清淡、名存實亡,也有可能令投機資金更易興風作浪
匆匆上市的棉花期貨在遭遇國際棉價持續下跌、行情交易慘淡的情況下,近日又受到來自農業發展銀行對其資金面的限制。原本是作為防范農產品價格風險工具推出的期貨交易,依然被農發行認為是風險的來源。 6月3日,距鄭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貨上市僅僅3天時間,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給下級行發出通知,要求在農發行貸款的棉花企業目前一律不得進入期貨市場進行交易。并且要求有關行盡快查清轄內是否有開戶棉花企業已進入期貨交易市場,若有開戶棉花企業已進入期貨交易市場,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幫助這些企業盡快退出棉花期貨市場。 農發行有關負責人表示,發出此通知的根據是國務院1999年發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其中第47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信貸資金、財政資金進行期貨交易,金融機構不得為期貨交易融資或者提供擔保。 先不談1999年出臺的《條例》正處于被有關部門修改的階段,即便是與《條例》相比,農發行暫行通知中禁止貸款企業做期貨與《條例》中禁止用“信貸資金”做期貨也屬完全不同的概念。 負責此《通知》的人認為,雖然農發行給企業的貸款額是按照企業自有資金的比例來發放,經濟比較好的企業或地區,自有資金的比例高一些,信貸資金比較少,但是在目前的監管措施下,要把信貸資金和自有資金分開,缺乏可操作性。 于是,對于農發行來說,最具有可操作性的便是“一刀切”的做法:任何在農發行貸款的企業,不論數額,一律被禁止進入期貨市場。 按照農發行有關負責人對媒體的表示,出臺此暫時通知的原因無非兩條:一是棉價持續下跌,擔心涉棉企業的市場風險;二是棉花企業大都缺乏期貨交易的經驗;三是銀行針對棉花企業入市交易的信貸監管缺乏經驗;四是“交易所的運作也尚在探索之中,萬一出了事,銀行和企業都承擔不起”。 但使人生疑的是,這位負責人是否忘記期貨市場最基本的套期保值的作用?如果真為棉花企業考慮,在預計棉價還會下跌的情況下,這些持有現貨的棉花企業可以提前進入期貨市場賣出,將風險鎖定,如果臨近交割月,企業可以選擇在期貨市場買進平倉,也可以選擇以當時賣出的價位交割。兩種方法都可以減少企業因為棉價下降帶來的風險,將損失最小化。否則,不參與期貨市場的企業只有在現貨市場上看著棉價一天比一天低而損失不斷擴大。 事實上,棉花期貨從市場知道獲準上市到正式上市不到兩周時間,大多數投資者由于準備不充分,從而影響了交易活躍,原來準備進場交易的多是手持現貨的現貨商,希望在期貨市場賣出不斷下跌的現貨棉花。 另外,如果農發行以交易所缺乏運行經驗為借口禁止棉花企業入市,為何不在其他品種比如普麥和強筋小麥上市時采取同樣的措施?何況,限制棉花收購企業入市無疑會降低整個市場的流動性,同時影響它作為發現價格、規避風險的作用,缺少流動性的市場有可能交易清淡、名存實亡,也有可能令投機資金更易興風作浪。 《國際金融報》 (2004年06月18日 第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