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東--萬向集團公司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規定,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萬向集團公司于2004年6月15日將其所持有的公司36,812,500股社會法人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23.75%)以1.76元/股的價格轉讓給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
受讓人名稱: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注冊資本:人民幣三億元整
法定代表人:沈長壽
經營范圍:實業投資;農、林、牧、漁業產品的生產、加工(國家專項審批的除外)。
股東情況:魯冠球擁有90%股份;偉鼎擁有10%股份。
萬向集團公司與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的最終控制人均為同一人。本次股權轉讓后,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6,812,500股社會法人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23.75%,為本公司第二大股東,萬向集團公司將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 O O四年六月十六日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
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華冠科技股票代碼:600371
信息披露義務人
萬向集團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聯系電話:0571─82832999
股份變動性質
減少
簽署日期:2004年6月15日
特別提示
一、萬向集團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編寫本報告書。
二、萬向集團公司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
三、依據《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所持有、控制的華冠科技股份。
截止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提交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華冠科技的股份。
四、本次擬轉讓的股份不存在限制性轉讓的情況。
五、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萬向集團公司外,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作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節釋義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報告中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含義:
本報告、本報告書:是指由本公司編寫的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本公司、出讓人、報告人:是指萬向集團公司;
受讓人、萬向三農:是指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
華冠科技、上市公司:是指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轉讓、本次轉讓:指萬向集團公司將其所持有的華冠科技36,812,500股社會法人股轉讓給萬向三農的行為;
《股份轉讓協議》:是指萬向集團公司與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共同簽署的《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書》;
上交所: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幣元。
第二節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基本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萬向集團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注冊資本:人民幣肆億伍仟萬元整
法定代表人:魯冠球
工商登記證號:3300001002373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14291193-4
稅務登記證號:
國稅浙字330181142911934號;浙地稅字330181142911934號;
主要經營范圍:實業投資、機械設備及零部件制造、銷售;經營進出口業務(范圍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承包境外機電行業工程和境內國際招標工程;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人員的勞務人員;國內貿易(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項目除外)
經營期限:長期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聯系電話:0571-82832999
本公司股東及持股比例:萬向經理人發展責任激勵會持有本公司100%股份。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的情況
姓名在公司任職身份證號碼國籍長期居住地是否在其它國家取得居留權
魯冠球董事局主席330121441216161中國杭州否
偉鼎執行董事330121710320161中國杭州否
三、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報告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的股份情況如下:
1、萬向錢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向錢潮),系于1994年1月1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上市的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8.52%的股份。該公司主要從事汽車零部件制造、系統模塊供貨,零部件產品的分銷及售后服務,以及對零部件產品進行投資等。
第三節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變動情況
一、本次持股變動基本情況
1、本次股份轉讓前,本公司持有華冠科技的36,812,500股社會法人股,占華冠科技總股本的23.75%。
2、本公司與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5日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以協議轉讓的方式,出讓本公司所持有的華冠科技的36,812,500股社會法人股,占華冠科技總股本的23.75%。通過本次轉讓,本公司將不再持有華冠科技的股份。
3、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1)本公司2004年6月15日與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本次轉讓的股份數為36,812,500股,占華冠科技已發行總股本的23.75%,轉讓價格為1.76元/股,轉讓價款為64,790,000.00元。
(2)本次轉讓無附加特殊條款、不存在補充協議、協議雙方無就股權行使存在其他安排。價款支付方式為人民幣現金。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對華冠科技未有未清償債務,也不存在華冠科技為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負債提供擔保等損害其利益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華冠科技股份權利限制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本次股份轉讓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質押、凍結等權利限制情況。
第四節前六個月內買賣掛牌交易股份的情況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聯公司,以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提交本報告之日前六個月內無買賣華冠科技掛牌交易股份的行為。
第五節其他重大事項
一、本公司與受讓人的最終控股股東均為同一人。
二、本公司與華冠科技的其他股東之間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的產權關系,也不是一致行動人。
三、截止本報告書簽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為避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事項,也不存在中國證監會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本公司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股份轉讓協議復印件;
3、上交所要求報送的其他文件。
第七節聲明
本人(以及萬向集團公司)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萬向集團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2004年6月15日
上述備查文件存放地點:萬向集團公司財務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
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華冠科技股票代碼:600371
信息披露義務人
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聯系電話:0571─85777678
股份變動性質
增加
簽署日期:2004年6月15日
特別提示
1、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編寫。
2、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持股變動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
3、依據《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持股變動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制人、關聯方所持有、控制的華冠科技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變動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華冠科技的股份。
4、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本信息披露義務人外,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作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節釋義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報告中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含義:
本報告、本報告書:是指由本公司編寫的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本公司、受讓人、報告人、萬向三農:是指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
出讓人:是指萬向集團公司;
華冠科技、上市公司:是指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轉讓、本次轉讓:指萬向集團公司將其所持有的華冠科技36,812,500股非國有法人股轉讓給萬向三農的行為;
《股份轉讓協議》:萬向集團公司與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共同簽署的《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書》;
上交所: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幣元。
第二節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基本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注冊資本:人民幣叁億元整
法定代表人:沈長壽
工商登記證號:3301811410130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70478908-9
稅務登記證號:浙地稅字330181704789089號;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范圍:實業投資;農、林、牧、漁業產品的生產、加工(國家專項審批的除外);
經營期限:2000年10月26日-2030年10月26日
聯系電話:0571-85777678
聯系人:沈長壽
本公司股東及持股比例:自然人魯冠球貨幣出資27000萬元擁有本公司90%股份;偉鼎貨幣出資3000萬元擁有本公司10%股份。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情況
姓名在公司任職身份證號碼國籍長期居住地是否在其它國家取得居留權
沈長壽執行董事330121511028161中國杭州否
三、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報告人無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的股份情況。
第三節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變動情況
一、本公司與萬向集團公司于2004年6月15日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以協議轉讓的方式,受讓萬向集團公司所持有的華冠科技的36,812,500股社會法人股,占華冠科技總股本的23.75%。通過本次受讓,本公司將持有23.75%華冠科技的股份。
二、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1、本公司2004年6月15日與萬向集團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通過本次協議轉讓的股份數為36,812,500股,占華冠科技總股本的23.75%,轉讓價格為1.76元/股,轉讓價款為64,790,000.00元。
2、本公司將在過戶手續完成后七日內將以自有資金以人民幣現金一次性支付。
3、本次轉讓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受讓人保證本次受讓股權已獲得本公司股東會的有效批準和授權;萬向集團公司保證股權轉讓協議項下所轉讓股權未設定任何質押、抵押、擔保,也未被司法機關扣押、凍結或采取其他任何限制性法律措施,也沒有任何其他第三人對該等股份請示權利的情況;
4、本次轉讓無附加特殊條款。
三、本次轉讓無附加特殊條件,不存在補充協議、協議雙方無就股權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第四節前六個月內買賣掛牌交易股份的情況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聯公司,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在提交本報告之日前六個月內無買賣華冠科技掛牌交易股份的行為。
第五節其他重大事項
一、本公司與出讓人的最終控股股東均為同一人。
二、本公司與華冠科技的其他股東之間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的產權關系,也不是一致行動人。
三、2004年5月13日,華冠科技的大股東──黑龍江富華集團總公司因借款而將持有的華冠科技42,547,500股社會法人股質押給本公司,質押期為2004年5月11日至2004年11月10日。
四、截止本報告書簽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為避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事項,也不存在中國證監會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本公司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股份轉讓協議復印件;
3、上交所要求報送的其他文件。
第七節聲明
本人(以及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浙江萬向三農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2004年6月15日
上述備查文件的存放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黑龍江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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