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2004年2月27日和2004年3月17日,本公司董事會披露了《重大事項公告》和《重大事項進展公告》,就積高貿易公司和魏援臺因故產生糾紛,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查封案外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東莞市清溪山水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房產權屬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根
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本公司董事會就有關事項最新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積高貿易公司和魏援臺因故產生糾紛,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曾于2004年2月12日簽發了(2004)廣鐵法執字第5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1、查封案外人東莞市清溪山水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座落于契爺石水庫旁山水天地度假村(除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查封的房產以外)的全部房產權屬;2、查封期間不得辦理抵押、轉讓、買賣手續,待案件終結后才能辦理上述手續;3、查封期限為一年,自2004年2月12日至2005年2月12日止。
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本公司于2004年3月15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依法提出執行異議,懇請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撤銷(2004)廣鐵法執字第53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山水天地房地產權屬的查封,避免給本公司造成更大的損失。
上述事項詳情曾于臨時報告和定期報告中披露,書面文檔請參閱《證券時報》,電子文檔請參閱WWW.CNINFO.COM.CN。
2004年5月24日,廣州鐵路運輸法院依法對本公司提出的異議進行了公開開庭聽證。經舉證、質證,廣州鐵路運輸法院認為本公司異議理由成立,并于2004年6月11日裁定:解除對東莞市清溪鎮契爺石水庫旁“山水天地”房地產權屬的查封。
截至本公告簽發之日,本公司無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特此公告
深圳市賽格達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