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公司于2003年10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報告》:報告中預計公司2003年度全年經營虧損;公司2004年2月4日披露了《關于業績預盈的提示性公告》:經對2003年度財務狀況(未經審計)的初步測算,預計公司2003年度將扭虧為盈;公司2004年4月14日披露
了《關于經營虧損的提示性公告》:因公司參股的山東蘭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財務報告經審計后出現重大經營虧損,匯總報表后導致公司2003年度經營虧損。
由于公司對有關規定理解不足,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關于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加強風險的警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于2004年6月15日對公司進行了公開譴責。
針對上述情況,公司董事、監事進行了認真分析并以此為鑒吸取教訓,加強對公司潛在重大事項的及時勾通,在重大事項披露前召開董事會進行研究,充分考慮各種可能因素,保證披露信息的質量。在以后工作中,公司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類似行為的發生。
公司在此向全體投資者鄭重致歉,并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山東蘭陵陳香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6月15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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