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04年4月28日召開的公司2003年度股東年會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見2004年4月29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
二、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2003年度實現凈利潤55,529,106.93元,在分別按《公司章程》規定的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5,552,910.69元和法定公益金5,552,910.69元后,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潤為44,423,285.55元。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潤加上年留存的可供分配利潤,本期累計可分配利潤為55,961,798.59元。
公司以2003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256,308,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分配現金紅利2.00元(含稅),共計分配股利51,261,600元,可供分配的利潤余額4,700,198.59元結轉下年。
根據國家稅法的有關規定,流通股個人股東所得稅本公司按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扣稅后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0.16元。流通股股東中機構投資者、國有法人股、社會法人股股東所得稅自行繳納,實際發放現金紅利每股0.2元。
三、股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紅利發放日
1、股權登記日:2004年6月21日
2、除權(除息)日:2004年6月22日
3、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25日
四、紅利發放對象
截至2004年6月21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重慶啤酒”股東。
五、紅利分配實施辦法
1、本公司將流通股應分現金紅利足額劃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將通過清算系統在發放日之前的第一個交易日將紅利款劃入證券商清算賬戶。
2、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流通股股東股東由股東委托證券商直接劃入各股東賬戶。
3、未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東的紅利暫時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待其辦理全面指定交易后的第二個交易日即可領取紅利。
4、國家股、國有法人股、法人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公司直接向股東發放。
六、咨詢地址及電話
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石橋鋪石楊路16號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電話:023-68882299
備查文件:公司2003年度股東年會決議
特此公告。
重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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