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一、擔保情況概述廣東雷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2004年6月11日在深圳同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南山支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為本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深圳市雷伊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雷伊實業”)向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請的人民幣6,000萬元的最高額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雷伊實業公司目前實際僅使用2,000萬元的授信額度。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雷伊實業為本公司控股
90%的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冊資本人民幣5,000萬,注冊地址為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26層,法定代表人劉利,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為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經營進出口業務。截止2003年12月31日,雷伊實業總資產為人民幣1.2億元,負債為人民幣7,090萬元(其中貸款總額5,500萬元,一年內到期的負債總額7,090萬元),凈資產為人民幣4,780萬元,利潤為219萬元,資產負債率為59.73%。三、保證合同的主要內容: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1)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2)銀行承兌匯票、減免開證保證金和保函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二年;3)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的保證期間為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二年;4)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人保證期間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范圍: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發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董事會意見:深圳市雷伊實業有限公司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該公司經營進出口業務,自2002年成立以來業務擴展迅速,為進一步擴大出口,拓展新的貿易品種,需流動資金支持發展。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二OO四年第五次會議審議,同意公司為該公司向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請的人民幣6,000萬元的最高額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同時授權本公司總裁辦理有關擔保的事宜。公司董事會認為該子公司具有償還該筆貸款的能力。五、累計對外擔保情況:截止目前為止,公司對外擔保(不含控股子公司)累計為人民幣7,600萬元,占公司凈資產的16.57%;公司為控股子公司累計擔保9,900萬元的擔保(該筆擔保按實際發生額2,000萬元計算,按本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份比例計算),占公司凈資產的21.58%。公司無處于逾期狀態的擔保。特此公告!廣東雷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OO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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