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負責人業績考核實行動態跟蹤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2日 12:38 北京日報 | |||||||||
本報訊(記者杜鵑)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到底如何考核?昨天,市國資委給出了硬指標:實行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雙重考核。市國資委將對業績考核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并建立必要的預警制度。 據了解,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的期限一般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基本指標包括年度利潤總額和凈資產收益率,即企業考核當期凈利潤同平均凈資產的比率。任期經營業績考核
每年10月份,由企業負責人按照市國資委要求和企業發展規劃及經營狀況,提出下一年度擬完成的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建議值上報國資委。國資委將根據國家和本市宏觀經濟形勢及企業運營環境,對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建議進行審核后加以確定。 自責任書簽訂后,企業負責人須每半年將責任書執行情況上報市國資委,市國資委將充分利用效績評價等手段加強過程監督,對企業營運中的突出問題發出警示通知單,提醒企業引起重視,督促企業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