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科技(600522)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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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8日 03:07 證券時報 | |||||||||
江蘇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個別及連帶責任。 2004年5月26日上午,公司以通訊方式召開了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會議以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了表決,決議向董事會遞交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臨時提案———“關于修
監事會建議將《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條刪除,增加下列條款: 第一百七十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控股子公司總(副)經理以及能夠行使類似職能的人員)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第一百七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一百七十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一百七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經股東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此后條款依次順延。 江蘇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