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缺失原因有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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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5日 08:57 中國經濟時報 | |||||||||
記者柏晶偉北京報道失信行為正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流失和損失。5月21日,由中國管理科學院、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人民日報社新聞信息中心主辦的“2004信譽論壇暨守信企業家高峰會”呼吁,打造信用經濟已經迫在眉睫。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蔣正華曾在2003年算過一筆賬:我國企業在市場交易中因信用缺失造成的無效成本約占GDP的10-20%,直接間接經濟損失每年高達5855億元,相當
與會專家認為,當前社會上的失信行為既有政府的失信,又有企業的失信,更有個人的失信。造成信用缺乏的原因有四個方面。一是政府失信。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追求任期內的目標而盲目大干快上或朝令夕改,失信就成必然。地方保護主義,如果保護的是本地的造假者,讓這些失信者不受打擊反受到鼓勵和保護,就必然助長了當地整個社會的失信行為。二是產權不明。產權是信用的載體,產權混亂或產權模糊,個人和企業不僅沒有動力去追求信用、維護信用,而且常會故意破壞信用。三是改革不到位,制度漏洞大。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計劃失靈的地方,市場又未跟上,政府職能似轉未轉,政企似分開又未分開,體制、制度、政策漏洞既多又大,失信者不僅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而且有機可投,有機可乘;講誠信的人往往吃虧。這就形成了“不撈白不撈,不賴白不賴,不騙白不騙”的社會心理。四是缺乏信用文化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