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銀行公告稱作假屬偶發事件 整改是當務之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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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5日 06:4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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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的海外上市還在緊鑼密鼓地籌備,但是始于今年2月的作假事件無疑是民生銀行上市路上的攔路虎,如果不能還民生銀行以誠信,在海外上市路徑收緊的大環境下,民生今年登陸香港股市將不止是割肉上市那么簡單。 今日,民生銀行(600016)發布公告,公開了獨立調查報告。 事件緣起 2004年2月16日,有媒體報道稱,民生銀行前任董事邱影新先生披露,在民生銀行于2000年5月31日舉行的臨時股東大會所作出的一份變更公司名稱的決議上,他的簽名是偽造的。邱影新表示,當時他正在東莞看守所,沒有人身自由,沒有參加該次董事會。該決議上的邱影新三字,為人冒簽。正是因為這份虛假的簽名,民生銀行才得以完成股份企業的更名,為上市鋪平了道路。 此即哄傳海內外資本市場的民生銀行虛假簽名事件。 進展與調查結果 民生銀行的管理層和董事對有關此事件的媒體報道非常重視,立即展開內部調查,派員前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查核有關檔案,并詢問了當時參與上市工作的有關人員。初步調查發現,民生銀行沒有召開過那次所謂的股東大會,該股東大會決議確系變造。民生銀行于2004年2月20日發布澄清公告,說明該決議是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在不了解1999年6月29日股東大會已通過包含公司名稱變更內容的《公司章程》修正案的情況下變造的。 隨后2004年2月25日民生銀行召開董事會,決定成立委員會,對此事進行調查。委員會由高尚全獨立董事牽頭,成員為吳志攀、史維平兩位獨立董事。董事會還聘請民生銀行董事長顧問唐梅溪擔任委員會顧問。另外民生銀行還委托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美國高特兄弟律師事務所協助調查。高特所審閱了250多份相關書面文件,檢查了可能涉及變造事件的銀行員工所使用的計算機,會見了部分銀行員工、當時參與銀行A股上市工作的律師、相關政府機構的官員和邱影新先生共20名人士,其中與數名銀行員工和政府官員的會見進行了多次。高特所還委托了兩家獨立司法鑒定機構對變造的股東大會決議上的簽名進行筆跡鑒定。高特所于2004年4月2日提交了初步的律師調查報告,并在4月8日提交了正式報告。 調查報告結論認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是合法有效的,工作人員因缺乏證券類事務的經驗與知識,存在疏漏,沒有證據顯示高層管理人員指使工作人員變造文件,經過抽查檢驗了70多份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正式文件樣本,并未發現民生銀行的公司治理中存在未經授權或造假活動等系統性問題,此事件系偶發的獨立事件。該事件也顯示出民生銀行存在一些管理缺陷,如在一些敏感的合規性事務上缺乏有效監督與控制,在辦理一些重要事務時也未能合理安排訓練有素的人員。 民生銀行要整改 調查委員會還認為,自2000年A股上市以來,民生銀行的公司治理得到顯著改善。董事會中增加了多名具有法律、經濟、銀行業和審計背景的獨立董事,成立了幾個專門委員會,董事會在銀行的監管和決策中的作用得到加強,同時,在外部咨詢公司的協助下,民生銀行在財務管理、組織架構再造和信息化建設等基礎管理方面得到了很大加強。但是,基于對此次變造事件的審查以及幾個月來作為獨立董事對民生銀行的觀察,民生銀行公司治理和管理控制的許多方面仍需加強。 而民生銀行三屆九次董事會上通過決議認為,事件反映出公司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公司治理方面的不足,影響了民生銀行的誠信,給投資者及社會各界造成了負面影響。對此,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承擔領導責任并表示歉意。董事會要求全行上下深刻反思,吸取教訓,處理好快速發展與控制風險的關系,避免今后再發生類似情況。同時,董事會責成公司管理層根據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的建議,對主要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另外民生銀行表示,董事會在研究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的基礎上,決定實施公司治理的優化措施,主要包括:以戰略發展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為主,吸收其他委員會中部分成員參加,并抽調相關人員,繼續聘請國際知名咨詢公司,在近期內對公司治理中需要改進的方面進行全面審查;責成公司管理層根據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及業務發展的要求,對本公司的組織結構、業務流程進行設計與再造,要在公司內部設立專門的法律事務部門,要加強與外部法律咨詢機構之間的協調;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要在本公司進一步完善和修訂《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道德準則》。上海證券報記者李小寧 王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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